第121章 游玩

五女幺儿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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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许多的观念里,蒙奴人是野蛮偏执、愚蠢蒙昧的,采薇也多少有一点那种偏见,但是在通过和拓跋亮的接触中,这种观念被推翻了。

    拓跋亮是一个聪明又思想的男人,对于新鲜的事物接受能力很快,当采薇提出要在岭北修建商铺、建立商业街,大力发展岭北的经济文化体系时,拓跋亮毫不犹豫的表示了赞同。

    他赞同采薇的想法,不是出于对权势的畏惧和屈服,而是真心实意的赞同采薇的那些好点子。

    拓跋亮是蒙奴贵族出身,身上又没有国事烦扰,因此闲暇时,经常到大晋国繁盛的城市去游历,对大晋国那些大城市的繁华富饶很是向往,将他的故土岭北建设成一个想大晋城市那样,经济文化高度发展,百姓们安居乐业的城市,一直是他的希望!

    采薇和拓跋亮在岭北的王城内走了许多地方,最后将商业街的位置选在了离王帐不到一里地的地方,准备在这儿破土建房。

    “青县的县令大人已经派了懂得建筑的建筑师到此来帮忙,建房所需的费用也由我一力承担,还请您帮忙购置材料,召集人工,并负责监工,当然,商业街盖成后,我可以给您三分之一的商铺作为酬劳,往后我不在时,这条街还得您多多照应些,免得有人生事!”

    采薇不能在岭北坐镇,又不能事事都依靠拓跋奎,毕竟拓跋奎虽然是蒙奴的大汗,每天有许多政事忙,为了避免她不在时遇到麻烦,她必须得找一把足够大的大伞来乘凉。

    拓跋亮是大汗的亲弟弟,蒙奴的小王爷,没有政务缠身,又有精明向上的理念和思想,由他来管理商业街,真是最好不过的搭档。即便是舍出了三分之一的商铺,也是一笔划算的买卖。

    拓跋亮听采薇肯让出三分之一的商铺,感到很意外,作为蒙奴未来最繁华的一条街道,三分之一的商铺意味着什么,他当然知晓。不过,他不是一个矫情的人,既没有谦让推脱,也没有说出什么感恩戴德的话,只平静的接受了她的提议,说:“如果顺利的话,两个月内,商业街就可以建造完毕!。”

    得到这样的保证,采薇自然很开心,她说:“我这方面儿,全权由一个叫朝云的姑娘打理,你们岭北人歧视女子歧视得厉害,朝云是个聪明又有见识的女人,我不希望她在这儿受到什么委屈,所以必要时,还请您多多帮忙!”

    拓跋亮奇怪的说:“这么大的一摊子事儿,你让一个女人来做?难道大晋就找不出一个像样的男人了吗?”

    采薇瞪了他一眼,说:“别忘了,岭北市场的开拓者就是个女人,除了体力,女人不必男人差什么,所以千万不要歧视女子,特别是在商场上,男人和女人比拼时,男人未必是女人的对手。女人的思想细腻,虑事周全,朝云符合这些条件,做我在蒙奴的代理人也没什么奇怪的,只是,我找出这么一个合适的人也很不容易,希望我不在时,您能替我好好的保护她!”

    拓跋亮笑道:“听您这么一说,我倒很想见识见识,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女人,能让您这么赞赏!”

    采薇高深莫测的说:“如果用眼睛见识,您一定会感到失望,如果用心去看,您定会感到惊喜!”

    拓跋亮挑了挑眉,表示对采薇的话很不理解。

    采薇也没有过多的解释,朝云是一个极好的女子,不需要她去推销,凭自己就可寻到一个能够赏识她,爱慕她的男人,倘若靠她去游说和推销,反倒不美了。

    当天,采薇将蒙奴人烧好的一万多块玻璃收进了空间里,并按数支付了银两。

    拓跋亮早就听说采薇不是凡人,但当真正见识到采薇一声低喝:“收!”,那一万多块的玻璃就瞬间消失时,他还是被狠狠的震撼了一下!

    采薇没有避讳他,当着他的面儿就施展了自己的特异功能,一来是除此之外她没有别的办法把这么多的玻璃一下子运出去,另外也是想震慑一下他,免得将来商业街红红火火时,他生出什么贪念来!

    除此之外,她还给了拓跋亮五万两银子的银票,让他用来采购盖商业街的建筑材料。

    拓跋亮对采薇的慷慨很满意,他虽然是蒙奴的贵族,但蒙奴贫瘠,生产力落后,皇室的财富也少得可怜,即便他贵为小王爷,也没有五万银子的家身。

    安排完这些事宜,天色已近傍晚,拓跋亮盛情邀请采薇一起吃晚餐,因为是合作伙伴的关系,采薇不好拒绝,正巧自己也饿了。便欣然同意了。

    晚餐不出意料,是各种的水煮肉类,牛肉、羊肉、马肉,煮的稀烂,蘸着蒙奴特制的一种调料吃;还有烤的发焦的烤肉,上面一层烤焦了的外皮儿,刷着厚厚的一层调料;奶酪是新做出来的,香的腻人,青稞酒倒是醇香干烈,但采薇不善喝烈酒,只喝了一小口儿,就在喝不下去了。

    勉强的吃了个半饱了,采薇实在被腻歪得吃不下了,连小王爷的宴席都是这般水平,她越发觉得在这儿开饭馆儿会红火……

    吃完饭,天已经黑了,采薇向拓跋亮告了别,唤出白毛虎,匆匆的回大晋去了……

    ……*……*……

    辽丹盛京,皇宫里

    萨克努坐在高高的宝座上,着一身黑色镶金丝的辽丹王袍,头上的王冠上,一只桀骜的金鹰如它的主人一般,睁着一双黑宝石镶嵌的眼珠子,睨视着大殿。

    大殿里,管乐齐奏,舞衣飘飘,一容色艳丽、盛装打扮的大晋女子,正舒展着广袖,轻盈的跳着大汗最喜欢看的《飞天舞》,女子碧玉年华,百媚千娇,是大汗的贴身侍卫在大晋精心挑选出来的,不仅姿色出众,舞姿翩然,而且哄男人最有一套,乃是汴州府最有名的花魁娘子!

    然而,大汗似乎对着女子精湛的舞姿和俏丽的容貌并没多大的兴趣,他冷眼看了一会儿,忽然怒道:“滚出去,跳的跟个狗熊似的,也敢自称会跳《飞天舞》?滚——”

    随着一声霹雷般的怒吼,正跳着的女子吓了一跳,急忙收住舞步,惊慌失措的退下去了…。

    侍卫缩了缩脖子,暗自懊恼,大汗啊。您总是拿那个女子的舞姿和容貌跟咱们挑选出的女子比较,可那样完美的女人,普天下也就只有穆采薇一人而已,让咱们这些苦命的侍卫到哪儿去找那么好的女人呢?

    正惴惴不安的想着,一个伺候在外的侍卫走了进来,跪在地上道:“大汗,刚刚接到逍遥山庄的飞鸽传书,请大汗过目!”

    萨克努冷冷的往旁边儿睃了一眼,伺候在旁的一个内侍立刻过去,将那小小的纸条接过来,双手呈给了大汗。

    谁都知道,大汗的脾气并不好,递交了纸条,侍卫便垂头悄悄的退到了一边儿,尽量降低自己的存在感。

    片刻后,忽然听到“啪”的一声,宝座前的紫檀镶金案子被拍碎了,接着便是大汗的一阵狂笑。

    “哈哈哈,女人,终于被本汗逮到你了!”

    有胆大的侍卫偷偷的抬起头,赫然看到了大汗那张阴晴不定的脸,他咬牙切齿,一字一顿道:“这回,看你还能往哪儿跑?”

    然而,大汗却不知道,此时的逍遥山庄里,达鲁管家正在庄子里来回走着,布满络腮胡子的脸上写满了烦躁。

    早知道那四个人没有得手,还跟丢了那女人,他就不给大汗写信邀功了,这会儿那封飞鸽传书大抵已经到了大汗的手中,大汗一定高兴的不得了,大汗一定命他把人给送到盛京去,可人都丢了,让他到哪儿去弄人呢?若惹得大汗失望恼怒了,那后果可不是他能承受得了的!

    和他一样烦躁的,还有青县的知县沈路明沈大人。

    身为一个小小的七品官儿,他一直在大晋和辽丹的夹缝中求生存。既不敢得罪大晋国未来皇帝的女人,也同样不敢得罪杀人不眨眼的辽丹人。

    那几个试图绑架穆采薇的辽丹人还关在大牢中,如烫手的山芋般,令他接也不是,丢也不是。

    若接了,帮着秦王审了这几个辽丹人,供出他们的幕后主使,秦王倒是高兴了,可他日后必会遭到辽丹人疯狂的报复,青县与辽丹比邻,辽丹人若想杀他,比杀一只鸡都容易,所以,他不敢;可若他偏帮着辽丹人,私自放了那几个人,又必会引起秦王的不满,秦王可是大晋国未来的皇帝,让他开罪未来的皇帝老子,他…。不敢啊…。

    因此,他像油锅上的蚂蚁一般团团的转着,不知该如何是好啊!

    “哎,真是红颜祸水啊!”

    纠结中,他捶着桌子抱怨道。若不是因为这女子,他又哪儿会有这么多的烦恼?

    ……*……*……

    天亮时,采薇出现在了京郊的庄子外一里地的地方,如今已是盛夏,庄户人起得都很早,她不敢骑着白毛虎走得太近,唯恐被别人看到。

    夏季的清晨,郊外的空气极好,清新的空气沁人心脾,绿油油的田野间,到处都是青草和绿叶的味道,乡间的小路上,早起的鸟儿“喳喳”的叫着,像是在唱歌,又像是在对她问好。

    一直忙于生计的奔波,她倒是鲜少有清晨在林中散步的经历,如今偶然感受一下,感觉倒是很妙。

    采薇在路上慢慢的走着,偶尔采几朵漂亮的野花,几株奇怪的野草,嘴里还轻轻的哼着前世唱过的小曲儿,悠哉悠哉。

    忽然,一阵急促的马蹄声传来,急促如鼓,打破了清晨的静谧。片刻后,几匹骏马从晨曦中跑了出来,最前面那匹纯白色的骏马上,俊逸出尘、光华清湛的男子,穿着玄色金丝云纹广袖长袍,从晨曦中向她赶来。

    “南宫逸?”

    采薇瞪大了双眼,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这厮怎么会在这里?她没有告诉他自己什么时候回来,他怎么会算到自己这个时候回来呢?而且,就算是算到了,他也应该是从京城的方向往庄子走,而不是从庄子往京城的方向去啊!

    怔愣间,南宫逸的马已经停在了她的面前。见到她,男人似乎也很意外,愣了一下后,便惊喜的伸出手来。

    “过来!”

    采薇懵懵登登的伸出手,男人握住她柔软白嫩的小手儿,一个用力,将她拉到了马背上,坐到了他的身前。

    “主子,皇后娘娘吩咐您早起去她宫里议事呢!”

    追风见主子又将马兜了回去,欲往庄子的方向走,急忙在马上拱手上前奏道。

    南宫逸淡声说:“你进宫去告诉母后,就说孤忽然有事,晚上再去见她!”

    “可是,主子……”

    没等追风说完,南宫逸已经一抖缰绳,坐下的骏马一扬蹄子,撒腿向猎场的方向跑去,将追风等人摔在了后面。

    “不许跟着……”

    京郊的皇家猎场,连绵起伏上百里,风景秀丽,山麓中,树木苍翠,清幽迷人,空气清新。

    晨曦初露,采薇和南宫逸已经共乘一骑置身在山峰间。

    望去,林中白云环绕,山涧瀑布,泉水淙淙、流水潺潺、鸟语花香、绿草茵茵。

    两个人的闯入,打破了森林中的静谧,所经之处,成片的鸟儿飞腾起来,几只正在吃草的野兔也惊得跳起来,从马蹄前仓皇逃窜出去。

    一直白毛野兔,似乎惊吓过度,逃窜时竟一头撞上了一棵大树,身子一翻倒在了草丛间,蹬了蹬腿儿,撅了撅屁股,半晌没能爬起来。

    采薇将这一幕收在眼中,一阵愕然,接着便抱着肚子笑倒在南宫逸的怀中,眼泪都流出来了,指着那兔子一径的问南宫逸,“你方才看到了没?哈哈哈,原来守株待兔的故事是真的啊,这天下竟真会有这么笨的兔子,自己往树桩上撞啊……”

    她说着,又是一阵大笑,初夏明媚的阳光从树荫间洒落,罩在她的脸上和身上。

    因为昨夜骑虎奔跑,为了防止兜风,她穿了一件紧身的骑马装,上头是一件窄袖银红色束腰短袄,下头套着同色的灯笼裤,裤腿儿束在鹿皮小靴儿中,外头是前头两幅的马面裙,腰间束着缀了珍珠的的丝绦带。

    她的头发没有梳髻,而是散着,在耳边两侧各拾一缕,拧着劲儿用一个玲珑镶钻的小花冠固定在了脑后。长长的秀发如瀑布一般,比珍珠都亮,在缎子都软。

    那花冠四周是镂空的菊花,翘起微卷的菊花花瓣儿间,垂下四条流苏来,每条流苏都是米粒大小的金珍珠,最下边缀着一颗龙眼大小的美乐珠。

    随着她的笑声,流苏摇曳生辉,映衬着她姣好侬丽的姿容,当真是艳光流溢,风流蕴籍盛颜丽姿,不可描述。南宫逸望去,眉梢眼角也带着浓浓的笑意,眸光落在采薇身上便窒息住了。

    她今天本就穿着紧身的骑马装,如今笑起来花枝乱颤的,胸前某处便愈发显了出来,摇曳舞动,令人口干舌燥,又想起那身骑马装下面的景色来。

    他是习武之人,耳聪目明,虽然每次跟她在一起亲热都是在暗夜之中,但是他依旧可以清晰的看到每一处旖旎的风景,并亲自见证了她生长发育的每过程。

    几天不见,她貌似又发育了一点儿,刚好是他一个手掌可以掌控的,想着,她的眼神炙热起来。

    采薇兀自笑了半天,没得到男人一点儿的回应,便抬起头看向了他,等她看到那魅惑的眸中射出狼一样的光时,马上停止了笑声,双手环胸一脸戒备的瞪着他:“你往哪儿看呢?”

    南宫逸温柔的说:“乖,昨天是不是吃了什么油腻的东西了,瞧,这儿都给油到了。”说着,顺理成章的伸手去擦,不,是摸!

    采薇的脸黑了,伸手就去拍那只假公济的爪子,“快松开,青天白日的,被人看见了怎么办?”

    “这儿是皇家猎场,不会有人来的!”

    南宫逸含住了她小巧精致的耳垂儿,呼吸明显的沉重起来,那只邪恶的手非但没有离开,反倒顺着她的衣襟伸了进去。

    采薇开始时抗拒了几下,但终究力气不及他大,又被他那可怜兮兮的模样给打动了,最后,被他抱到了一处开满野花的柔软的草地上,褪去了衣衫,尽兴的舞弄了一番才雨住云收。

    事必后,两个人相拥着躺在草地上,看着高远的蓝天白云,有一搭无一搭的说着话。

    “薇儿,我可能就要继位登基了……”

    采薇抬起头,诧异的说:“皇上不是已经大好了吗?怎么又要退位了?”

    男人捏住她的鼻子,咬牙说:“还不是被龟大仙给刺激到了,如今一门心思的修炼成仙,连朝政都不理了,就想早日飞升。倘若我再不答应他,他就要给我做主逼我娶李瑞珠做侧妃了,我也是被逼无奈,只好答应了!”

    想不到堂堂的一国之君,竟要用这种法子逼儿子继位,更想不到的是,儿子竟然因为这种威胁就屈服了,采薇真是醉了。

    “你大概什么时候登基?”

    “原本说好了过年时登基的,可父皇反悔了,非要提前,在八月十五咱们大婚那天,一边登基,顺便封后!”

    那岂不是就剩一个多月了?

    采薇忽的坐了起来,买糕的,再有一个多月,她就要成为大晋国的皇后了,这…。是真的吗?

    南宫逸说:“如今礼部已经在准备登基之事了,若无意外,事情已成定局了……”

    采薇虽然已经做好了嫁给南宫逸的准备,但还没准备好这么快就做大晋的皇后娘娘,一时间,她的表情有点儿纠结起来。

    皇后,一国之母,这个身份于她来说似乎很陌生,也很遥远,可是,马上就要在她的身上发生了……

    男人说:“我本是打算成亲后带你出去游玩几年,等玩儿够了,再回来继位的,看来,这个想法怕是一时难以实现了…。”

    “……”

    采薇怔忪着,没听到男人在说什么,脑中只想着皇后该怎样当?她若做了皇后,是不是也该像那历朝历代的皇后似的,每日里守在宫中,正襟危坐,摆出一副母仪天下的模样!

    南宫逸见她游神,不满的伸出手,在她怔愣的脸蛋儿上拧了一把,道:“想什么呢,都傻了?”

    采薇一疼,回过神来,说:“哦,呃…。没什么的,正事要紧,哦,对了,适才奔波儿霸说你母后找你呢,不会是有什么要紧的事儿吧?要不咱们回去吧,被给耽搁了!”

    南宫逸叹了口气,抱着头,望着天上的浮云,烦恼的说:“朝阳的事儿。”

    “她怎么了?”

    听到采薇的问询,南宫逸犹豫了一下,说:“我跟你说,你想别急啊。”

    采薇说:“说吧,我听听看是不是值得我急的事儿。”

    南宫逸忐忑的完了采薇一眼,确定说:“你保证不急?”

    “快说!”

    采薇没有耐心了,一把拧住了他腰间的软肉,威逼着。

    “好吧!”男人败下阵来。

    “朝阳她想要嫁给子期,母后的意思是,向让子期把朝阳和菲儿都娶了,效仿娥皇女英,不分大小,不论尊卑…。”

    “哼,荒谬!”

    没等南宫逸说完,采薇冷笑起来,打断了他。

    她是个极护短的,倘若这会儿莫皇后说给南宫逸纳妾,她也不见得这么生气。

    朝阳是个刁蛮任性的,为了个男人就能给别的女人下毒,暗中杀人,让这样的人跟她妹妹共侍一夫,岂不是把她的菲儿推进火坑里了?

    还说什么不分大小,不论尊卑,嫁的时候什么都好说,可若真个嫁过去了,她要摆公主的普儿,欺负菲儿,菲儿又能耐她如何呢?

    “南宫逸,既然朝阳想嫁给莫子期,就让莫子期自己决定娶谁好了,若是她想娶朝阳公主,就请他送回我们菲儿的庚帖,男婚女嫁,各不相干;若是他想娶的是菲儿,你就劝劝你妹妹,上赶子不是买卖,作为女人好歹得矜持点儿不是,哪有人家不想娶她她硬要嫁给人家的道理?若是莫子期两个都想娶,那么恭喜你,你妹妹赢了,我家菲儿就算是嫁给种田的、打铁的,也不会跟别人共侍一夫的!”

    南宫逸揉了揉她气鼓鼓的脸,无奈的说:“瞧你,急了不是?说好的不许急的!”

    采薇生气的说:“我妹妹终生幸福都要给人毁了,我怎能不急?我可警告你,不许你偏帮你妹妹,一切只看莫子期的态度再决定结果!”

    南宫逸说:“子期若是同意娶朝阳,母后就不会让朝阳跟菲儿一起嫁了,就是因为子期不肯去朝阳,母后才想出这样的法子,你放心,这件事我不会插手的,就像你所说,一切就看子期的态度,看他能不能扛住压力了!”

    听闻这个消息,采薇整个人都不好了,她冷着一张小脸儿,穿好了衣服就张罗着要回去,南宫逸拉住她说:“薇儿,其实这件事儿刚好可以考验一下子期对菲儿的感情,若是子期对菲儿情比金坚,这件事儿他自己就可以解决,用不着你这当姐姐的跟着着急上火;若是子期待菲儿没有那么深的感情,那你该庆幸有这件事儿发生才对,不然这事儿若是发生在他们成亲之后,你又当如何呢?”

    被他这么一说,采薇觉得还蛮有道理的,就不再那么生气了,但一想到莫皇后跟朝阳,还是有点儿不高兴,她警告南宫逸说:“要是咱们成亲后,你母后和你妹妹想插手咱们的生活,我是断不会答应的!”

    “放心吧,你是天帝的女儿,猕猴就是想为难你,她也不敢的,至于朝阳,我不会再纵容她兴风作浪的!”

    得到了男人的保证,采薇的情绪好多了,坐下来,躺在男人的怀中,又跟他说了一会儿话,许是昨晚一夜奔波劳碌的缘故,说着说着,竟不知不觉的睡着了……

    醒来时,日头竟然已经偏西了。

    她是被饿醒的,昨晚在岭北没吃好,一早遇到了南宫逸,也没顾得上吃东西,又足足的睡了一小天儿,这会子,真的已经达到饥肠辘辘的地步了。

    南宫逸正在她的不远处的一颗大树下忙活着,将一只去了皮的野兔剖腹、取出内脏,看样子是准备做吃的。

    “南宫逸,你这是要做什么?”

    “烤兔子,等着吧,一会儿就好了!”

    南宫逸瞥见了采薇那副刚睡醒的模样,迷迷瞪瞪,睡眼朦胧的样子,好心情的略勾了勾嘴角,用一把匕首在野兔身上划了几刀,又从顺袋儿里拿出很多小纸包,采薇目瞪口呆,没想到南宫逸这种清高自傲的人还能随着带着这种装备,莫非他早就算计好了会在今早遇到她?然后在带她来这儿野餐?

    “呜哇,你还会腌渍啊!”

    采薇的目光又被拉回到那只光溜溜的野兔上,现在她饿得眼冒狼光,恨不得马上把那只肥美的兔子变成香喷喷,金黄色,外焦里内的烤兔子,那酥脆嫩香的兔肉,热乎乎的进到自己的胃里。

    想到这儿,她的胃里一阵回应。

    “咕噜——咕噜——”

    “饿了吧,别急,烤熟了才能吃,不然会生病的!”

    南宫逸宠溺的看了她一眼,加快了手上的动作。小妮子一整天都没吃东西了,还被他好顿折腾,透支了体力,是应该好好补补,可她睡着,他怕有野兽过来,只能将早上撞废的那只野兔打死、收拾了,又在附近捡了些柴火,就等着她醒来烤给她吃了。

    “南宫逸,你行不行啊?要不,换我来吧!”

    在采薇的眼中,南宫逸是个十指不沾阳春水的贵公子,据说还有大晋第一公子的虚名,这样的人怎么会做这种事儿呢?

    “放心,你一定会满意的!”

    南宫逸给野兔背后的刀口抹了些盐面儿,睇见采薇一脸的纠结,猜想着小妮子可能对他不放心,“从前每年的秋猎,父皇都会命人把烤好的猎物分给大家吃,母后担心锦贵妃会趁机对我下手,便命我自己烤自己打来的东西吃,并对外只宣称是我喜爱做这事儿。”

    没想到这烤兔子的背后还有这么心酸的往事,采薇不觉有些心疼,她双手支着下巴,呆呆的看着认真翻烤的男人,觉得她的男人真的很帅。

    一张如画般完美无缺的侧颜,眼眸漆黑深深,魅惑诱人,高挺的鼻梁,粉润的薄唇,加上那张光滑干净的脸庞,真是没得令人心醉。

    男人用树枝穿好野兔,用他那特有的磁性的嗓音说:“可惜没有油,不然会更好吃!”

    刚一说完,一瓶沾着油腻的瓷瓶已经递到了他的眼前。

    “喏,你的油!”

    采薇一手支着下颌,一手举着油瓶,顽皮的看着他。

    南宫逸接过油瓶,调侃这说:“天帝的女儿,果然有神通!”

    看在他刚刚讲述的悲惨童年的份儿上采薇没有跟他一般见识,只哼了一声,接着看他烤兔子。

    被穿在树枝儿上的野兔刷了一层油,再放回到火上时,火势明显的旺了,他不停的翻着烤,很快,兔子就被烤得冒了油,滴在火堆里,发出滋滋滋的声音。

    南宫逸的手臂力量很大,他握着树枝不停的翻烤,让兔子的各个部位都均匀受热,似乎很熟练,采薇想到他为何会把野味烤得这么好的原因,不觉又是一阵心疼。

    “来,张嘴!”

    采薇拿着一颗紫红色的果子,递到了南宫逸的嘴边儿。那果子是空间里最最好吃的果子,甘甜多汁,余香满口,回味无穷,至少她是这么认为的。

    南宫逸嗅到了果子的香味儿,又看了一眼那颗他从未见过的果子,笑道:“这是什么果?我怎么从没见过?”

    采薇做了一个邪恶的表情,说:“毒果子,敢不敢吃?”

    南宫逸斜睨了她一眼,轻哂一声,张嘴就咬了一口,顿时,也被那果子的美味震撼到了。

    “呵,天宫的东西果然好吃,我竟从未吃过这么美味的果子!”

    采薇傲娇的说:“那是当然,要不看在你是天帝驸马的份儿上,这种鲜果岂是尔等凡夫俗子可以吃到的?”

    南宫逸笑了起来:“看来,为夫抱娘子的大腿是抱对了!”

    说笑间,树枝上的兔子已经变成了金黄色,味道很香,采薇吸了吸鼻子,慢慢的凑了过去。

    “闪开点儿,看烫着了!”

    南宫逸用臂肘轻轻的推开了她。

    “还得多久才能好啊?”

    采薇已经迫不及待了,肚子一次次的大声抗议着。南宫逸看了看她,用下颌指了指远处的小溪。

    “先去洗洗手!”

    采薇才懒得动弹,用意念直接从空间弄出了一盆清水,洗过手后,用弄出了一个盘子,两双筷子和一盆新鲜的水果。

    南宫逸见怪不怪的看了她一眼,将烤好的兔子从火山拿开,用匕首将兔腿儿割下来,对采薇说:“来,吃吧,当心烫!”

    采薇激动的摩拳擦掌,拿起兔腿儿就狠狠的咬了一口,兔子烤得很入味儿,外焦里内,香酥可口,她觉得比八福酒楼烤肉串儿的大师傅烤的都要好吃!

    南宫逸拿着刀子,优雅的割着兔肉,把那只烤熟的兔子割碎后,都装进了盘子里。

    分解完兔子,他在采薇用过的盆子里洗了手,又拿出一块手帕让采薇擦嘴,“你慢点儿吃,别噎着了!”

    采薇擦了擦嘴,含糊不清的说:“唔,好吃,你怎么不吃?”

    南宫逸拿起一个果子,放在眼前看了看,说:“烤兔子随时都可以吃到,天宫的仙果可是得天女心情好的时候才能吃到,你要是我,会选哪样东西吃?”

    说着,优雅的在那果子上咬了一口。

    “嚯,这厮,真是好算计!”

    采薇轻哼一声,巴不得他吃果子呢,她一整天没吃东西了,这会儿都能吃进一头牛去,何况是区区的一只小兔子!

    没多大一会儿,一整只兔子便完美的进入了采薇的肚子,她满意的摸了摸肚子,对南宫逸说:“很好吃,下次再接再厉啊!”

    南宫逸一边擦着她嘴边儿上的一圈儿油星儿,一边儿忍着笑,“好,下次什么时候想吃,就知会为夫一声,为夫一定努力满足你!”

    ‘努力’、‘满足’这两个词听起来似乎有点儿不对劲儿,不过,吃人家的嘴短,就算知道他在调侃她,她也不好太过较真。只弯下腰,端起地上的水盆,“哗啦”一声泼到了南宫逸身边儿。

    那堆尚未燃尽的火堆“刺啦”一声,被浇得一个火星儿都没有了……

    “记住了,护林防火长记,青山绿水长存!”

    采薇绷着脸教育了他一句,将盆子盘子收进空间,拔脚走人了。

    南宫逸摇摇头,轻笑一声,随后跟了上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