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章 令狐王爷

无德无能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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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年后

    ……

    雪国都城,宣乐街。

    这是三国六州都最负盛名的娱乐之地,歌坊,乐坊,茶阁,还有最让人心猿意马的青楼。

    昨夜,雪国第一花魁在此以文会友,我听着稀奇,便歇在了意红楼的天子号房内,未叫姑娘相陪,只是想一睹花魁的美艳绝色。只可惜,天不遂人愿,在此地耽搁了一晚上,也不见谁的文采能让这花魁心甘情愿的摘下面纱。

    “小王爷,小王爷……城王爷喊您回府,说是宫里来人了!”

    宫里来人?我自床间翻过身子,听完来山的禀告,吃力道:“宫里来人……宫里隔三差五就来人,这在一王之府看来,很奇怪吗?”

    他却有些急道:“小王爷您就别为难奴才了,看在奴才打小跟着您做牛做马的份上,咱们赶紧起吧。要是像上次一样,被城王爷知道您逛青楼,准又得赏奴才二十杖……”

    来山打小跟着我不假,唯一的缺点就是太啰嗦。最是爱在我睡觉时吵闹,凭我对他的了解,要是再不有所行动,他准要摆出一哭二闹的架势……

    抄起脑下的枕头朝他面门砸去!

    被来山这么一搅和,我的睡意也去了大半,神情怏怏的起身,揽过屏风上的衣物穿戴起来:“……父王又是为何事,这么急着寻我回府?”

    “说是宫里在为皇太女选家子,总共二十名,若是定下了名字就要入候选名册,入家子学堂……”他脸上闪过兴奋之色,“这两日凡二品以上的官员和王公贵族可都蠢蠢欲动呢……本以为您这种资质入不了候选……”

    “本王很差吗?!”我瞪上他一眼。

    自十年前,我自刎于医宫宫墙之上。虽说散了人形,可好在是九尾白狐,福大命大。三魂七魄犹在,恰逢这年仅七岁的令狐小王爷染病而亡,白苏便将我的魂魄封印在这具身体当中。

    只是自此我便成了令狐想,说起来原本的妖性也随着我自刎的一剑消失殆尽,这般算起来还真是因祸得福……只是,白苏生了我好大的气,这十年来愣是气得不愿与我相见。

    我心下自然是失落的很。

    “奴才嘴拙,小王爷您这外貌在当今王家公子中定是上品的……”来山笑道,“只是这品行和文采……”

    “滚蛋!”我读书不行这事,甭管我是少宫主还是王爷,都是不能更改的。再说这品行……估计是一时没了白苏的管教,放肆了十年!

    大清早的,被这嘴笨的奴才一气,我走路都带风。噔噔噔的下了楼,直奔意红楼的雕花大门而去,就连素来得我青睐的姐姐们朝我招呼,我都愣没搭理!

    一路直回王府,行到半路这才觉得□□。正巧遇上一茶棚,抚了抚肚子,觉着也不差这一时半会儿,干脆落了坐,要了些糕点。

    铺子里的小二忙提着茶壶过来为我们二人斟上一碗。来山却是没什么胃口,一碗茶泯上一口,又开始催促我。

    “小王爷,城王催得紧,您还是别耽搁了……若是误了入家子学堂的机会!”

    “误了就误了,入了家子学堂,就真能成那皇夫,父王也太异想天开了……”再说,小兰珊还粘人的紧,我心下虽然对她有些想念。可我二人相识也是十年前的事了。十年已过,估计她也找把我给忘了,而且,如今即使她记得我,我也不在是当年那个弦月了。

    “家子二十名,二十分之一的概率,不低,不低的。”

    “若那皇太女是个大胖子,父王也要让我娶?”

    来山一愣,乐呵道:“王爷您多虑了,咱们雪国皇太女可是三国十代中首屈一指的美人……”

    我摇摇头,小厮端上来一盘桂花糕,说是这茶棚的老手艺。我咬上一块,觉得不假:“耳听为虚眼见为实,我说这皇太女是胖子,她就是胖子。”而且胖的圆滚滚!

    “砰”

    “胡说八道!”我话音刚落,隔壁桌的桃衫女子立刻拍案而起。柳眉倒竖,手上还提着一把配剑,像是个练家子,“当朝皇女,未来女帝,可是由得你个登徒子这般游说的,你可不怕定罪?”

    “即使皇女,未来帝王,若是因为我说上句实话就要怪罪与我,那何以心怀天下?”我抽过腰间的折扇,敲在手心。视线落到她对面身着水蓝衣裙的女子。衣衫裙袂间精绣回纹,看来身份自当贵上一层。

    只可惜用面纱遮了脸,不过肤如凝脂,翠眉杏眸。即便瞧不上全貌,也当是日月之辉的仪态风姿。

    是个美人!只是瞧着,我竟生出几分熟悉。

    “木儿,”吐气如兰,宛若碧珠滑水,“算了,时候不早了,该回去了!”她贴着桌沿起身,从头到尾未成瞧上我一眼,与我擦肩而过……

    那桃衫女子立刻闭了嘴,朝我瞪了瞪,毕恭毕敬的说上一声是。在桌上放了两钱银子,讪讪的跟着她去了!

    视线跟随她离去的背影,直到那抹水蓝色的身影消失在街头的拐角处。费了好半天才回过神,目光落回眨那两钱银子上,暮的,竟在茶碗边觑上一直木鸟。

    我不由一震,来山也是惊讶,忙将那木鸟搁到我手上,嫌弃道,这木鸟倒是难得的稀木,只是看着样子也有些年头了,这姑娘这般大了,还玩这个呢!

    小兰珊!

    这三个字从脑海中蹦出来时,我尽是道不尽的欣喜,怪不得她瞧来让我这么熟悉,怪不得那桃衫女子反应如此及之大。

    偏头对上仍在喋喋不休的来山,双手扯上他脸颊上的皮肉,笑道:“缘分这东西,真是妙不可言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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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来山连拖带拽的回到王府时,管家老白正候在王府前左顾右盼,见我回府。赶忙跑上来,直告祖宗积德。硬是催促我回房沐浴更衣,还非要让我竖冠,一身隆重这才将我领上正殿。

    我自正殿偏门跨进,老白又煞有其事的拦了我的去路,躬下身子,替我掸掸下摆膝间的云纹刺绣。这才高声喊着:“小王爷到!”

    太装模作样了。

    直激起我这一身鸡皮疙瘩。不情不愿的进去,想着该给我这名义上的父王说道点彻夜不归的理由,一抬头,心头又是一震。

    这不是拂尘公公吗!

    十年弹指一挥间,他双鬓已是花白,不过,精气神倒是不差,眼中那股精明劲儿比十年前更甚。看来皇宫真是个磨练人的好地方啊。

    “瞧这少年神韵昂首,风流倜傥的模样,可是承袭了几分城王的气概。若老奴没猜错的话,该是令狐小王爷吧。”

    老奸巨猾的本事一点没变,我干笑几声,朝他拱手一礼:“小王见过公公!”

    “呵呵呵呵……拂尘公公你太抬举了,”我父王仰头笑道,又吩咐一旁的侍女赶紧再添些茶来,又对我道,“想儿啊,这是宫里的拂尘公公,一直伺候皇太女的人。现今又被皇上命为家子监的掌使,为皇太女挑选未来的皇夫人选,你可得好好表现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