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章 脱水

秋凌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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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兰蒂斯学院音乐系举办晚会过后,连琛发现自己接到的情书越来越多,那些孩子没事就写情书玩的么。这个学院的学生不知道实力才是最重要的么,写这些玩意儿还不如多些时间锻炼自己。

    申泽炎得知那些小兔崽子又给自己未来的老婆写情书,他的脸黑得不能再黑了,这些人就不能找点有意义的事情做么。他和连琛不约而同想到这一点,一个是自己根本就不会去看那些情书,一个是恼怒那些人勾搭自己的老婆。

    王后终于又到连家,不是他不想早点来,而是这事怎么也该好好准备,什么聘礼什么的,这都有讲究。他这一番大动作,弄得国王都看不过下去,国王有次还烦躁地道‘不过就是娶个繁衍者,没必要如此大阵仗’,可想而知,国王睡了好几天书房。

    “老爷子,”王后那个笑啊,连家的小人鱼最后还是要嫁给他的儿子的,想想就开心,想来自己的小孙子一定也能像连琛这样,能随意变换双腿和鱼尾。这一会儿,连琛都还没和申泽炎订婚,王后就开始想孙子,“我看了,三天后就是好日子。”

    “三天?”连清皱眉,“这时间未免太紧迫。”连琛可是他的亲弟弟,绝对不能让弟弟的订婚宴太寒酸。

    “不寒酸,怎么会寒酸,我早就准备好了,”王后心想自己这些年可都在准备着,这一段时间还让自己的大儿子帮着列宾客名单,一定要把那些身份都还行的人都请来,让他们都知道连琛已经是他们皇家的人,“是吧,老爷子。”

    连老爷子坐在一旁,他心里清楚申泽炎是乖孙的好归宿,可当王后真正上门和他们商谈订婚宴的事宜时,他的心情却有点复杂,突然不想让乖孙这么早就和申泽炎订婚。

    “订婚宴在皇宫举办,还是在连家举办,你们一句话的事情,”王后瞧着连老爷子沉默的脸笑道,心想他们该不会后悔了吧,这可不行,“当然也不急于三天后,一星期后订婚也成。”

    只是儿子和连琛迟迟没订婚,王后就觉得自己的心悬在那儿,不安。

    “三天就三天吧,”连老爷子缓缓开口,三天和七天没多大的区别。

    “爷爷,”连清还是觉得时间太紧迫,他还没为弟弟准备任何东西。

    连老爷子叹息,“就这样吧。”

    连清虽然已经成为连家家主,但是他还是无法反驳连老爷子的决定,他知道自己的爷爷也是为他们考虑才如此做。

    呆在学院的连琛走到蜿蜒小道上,他忽然觉得自己似乎忘记什么了。等到看到一人带着宠物在草地上玩耍的时候,他终于想起来,自己在地球上得到那只破鸟现在去哪里了。不对劲啊,回到主星时,他就没看到那只破鸟,后来到翠微星时,还是没看到,这不对。

    当初在地球的时候,那只破鸟死命要跟着自己,现在怎么失踪这么久,不得不说连琛的反射弧好长好长。他从地球回到主星已经好久了好不好,现在才想起自己的宠物不见了。

    连琛现在之所以想起小火凤,还是因为看到别人家的宠物柔柔弱弱的撒娇卖萌模样,莫非小火凤被他留在地球了?抬头望天,连琛还真不记得回地球前如何处理那只小火凤的,是被学长扔了的,还是被自己丢弃的。

    小火凤的实力那么强,而且还懂得卖萌,好吧,卖萌这一点技能还有待研究,只是小火凤都不知道跑哪儿去了,他怎么研究?自己特么的就是个笨瓜,连琛伸手抓头发,他当时怎么就会放弃那么强大的宠物呢。

    果然么,它就说主人不会忘记他,看吧,主人这么快就想起它了,小火凤美美的想。

    连琛觉得胸口有点发烫,靠,他不会真的生病了吧?明明前两天詹森还给他检查过的,他的身体非常健康。

    左右看了看,见周围没人,连琛这才伸手掀开衣领,不掀开一角还看,现在一看才发现自己的胸口竟然有一只火凤的图形。我去,他就没有去纹身过,这越来越热的感觉怎么破,连琛觉得自己快控制不了双腿了。

    主人,么么哒,人家就在你的心上哟,小火凤觉得自己呆在这里是最适合不过的了,之前主人一直都没发现,这个图腾也就没有显现。只是它现在还很困,等它睡醒后,再跟主人打召回吧。

    于是小火凤就继续化身图腾寄居连琛的胸口,而连琛只觉得自己要脱水了。他能不脱水么,小火凤无意识散发的热量一般人都不见得承受得了,更别说时时刻刻需要水元素的人鱼。

    没一会儿,连琛的双腿就变成鱼尾了,卧槽,这怎么回事?如今申泽炎不在,更悲哀的是平时跟在他身边的宁浩也不在,这是作死的节奏啊。谁来告诉他现在该怎么办,连琛咬咬牙,从空间纽中拿出人鱼裙,可穿还是不穿呢?他现在是在学校,又不是家里。再看看一旁的湖泊,他决定还是先跳下去,他现在很需要水。

    哪怕连琛收了衣服,但是许久不用鱼尾走路的他由于脱水太严重,一片鱼鳞落在了草地上。

    天快黑吧,连琛沉入湖底,希望不要有人来这儿玩。其实特兰蒂斯学院的学生很少来这一片林子,主要是由于这片湖泊的水太深,万一掉下去再被水草缠住怎么办,那可是要人命的。再来改造人鱼的身体素质太弱,这些人鱼平时顶多就是去水温适宜的游泳池之类的,没人会把情侣带到这儿。

    许是连琛的运气不好,诺斯和他从挪曼帝国带来的几个人正巧来这片林子。

    连琛压根就不想听他们谈论那些破事,奈何他们却要在这里说,他可不能在这个时候出去。

    “晚会那天,有人看见一道蓝光闪过,”安迪让人就这件事情暗中探查,“却没有人知道发光物件的具体位置。”

    “那一定是神器发出的光芒,”诺斯肯定地道,“确切的时间?”

    “目击者当时没有看时间,”安迪耸肩,“晚会上弹奏乐曲的人都有可能,但离那片位置较近的地方,那儿也有人奏乐。”

    安迪不敢肯定到底是谁的乐声让神器有反应,也不知道那人是否察觉到神器的存在。

    神器?连琛心中疑惑,他怎么不知道这时代有神器这玩意儿存在,看来他太孤陋寡闻,要是他得到那件神器,那么他一定能成为哥哥的左右手,和哥哥一起探查出害死父亲的真凶。

    “连琛,”蓝光,呵呵,这未免太凑巧了,诺斯冷笑,“目标就锁定这一届的新生,而老生就看除了音乐系之外的学生。”音乐系的那些高年级的人要是真有本事,那神器早就发光发亮,而不是等到这个时候才散发出一点亮光。

    “是,”虽然话是这么说,但是他们的搜索的范围还可以缩小,安迪有七分把握,他们一定能先于亚特联盟的人拿到神器。

    胸口怎么还是有点烫,连琛想自己还是得呆在水里。他也不敢游到湖面,就怕被诺斯和安迪发现。

    “你们现在……”本身站在某一特定位置的诺斯想走到树旁,一不小心却踩到一个硬物,低头一看却发现那硬物原来是一片鳞片。诺斯皱眉,弯腰捡起鱼鳞,他还能感受到这鱼鳞上的水元素波动,这鳞片是人鱼刚刚掉落不久的,人鱼不可能一个人来这里,可他们却又没有发现其他人。

    “有人偷听!”安迪警惕,其他人也开始上下察看,左右搜寻。

    一番察看后,那些人虽然确定周围没有其他人,但却觉得这个地方不适合再谈事情,于是就先行离开。

    “朋友,出来吧?”安迪认为那位带着人鱼来的人一定是一名强者,而且还事先察觉他们要来,这才带着人鱼躲起来。

    朋友?谁是他们的朋友,现在出去的是笨蛋,连琛可不想被灭口,还不如继续呆在湖里,他们若是有本事就跳下湖。

    诺斯他们不是没想过人躲在湖里,但是稍微有点常识的繁衍者都不会带着人鱼躲入深水湖,所以他们才没有下湖察看。

    迟迟没有见有人出来,安迪看见诺斯,“四王子。”

    “走,”既然那人不出来,那么就说明对方不想出来,还有就是对方的实力比他们强,诺斯不打算这么快就和强者杠上,那对他们没有好处。反正刚刚说的那些消息也不是十分机密,想来亚特联盟的人也查到这些消息。

    安迪点头,跟在诺斯的后面离开。

    连琛听到他们远去的脚步声,他很想游出湖面,心底却又有一个声音在说不要出去,万一他们又返回来怎么办。

    光脑是能防水的,于是连琛就在湖底给申泽炎发了讯息,说明自己现在的状况。他原本是想等天黑后,再一个人悄悄地回去。现在又怕自己一时变不回双腿,不如让人来接他。这时的连琛还不知道自己的鳞片被诺斯捡走,更不知道这只是麻烦的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