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4章 山居星夜

葡萄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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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们将行李马车俱都留给随员家将,罗暮雪携着她,只骑了一匹马,带了一个小包裹,裹着披风,飒然上山去。

    陆芜菱不曾去过这般大山,绵延千里,似乎望不到尽头。

    不由讶然道:“令堂……婆婆她一个弱女子,怎会带着你独自住进如此大山?”

    罗暮雪语气萧索:“那时她被那人搜检甚严,幸得昔日旧友偶然相助,才得逃脱,逃出去这般远,却也怕被捉回,故而干脆躲进山里。这山里有个猎户村子,民风彪悍,多以猎为生,同外界不甚通音讯,故而干脆躲在这里。”

    “旧友?”陆芜菱还第一次听得这样细节。

    罗暮雪道:“是我娘的一个闺中旧友,虽是女子,性情豪侠,家中有家传武功,自小习武,嫁的夫婿,是武林中的豪强。他们当时助我娘甚多,帮她安顿下来,方才离去。这位姨妈还留了一套基础内功心法,令我从小习练,可得强身健体,也可保命,我娘贫病疲累而早亡,我却从小受了许多风霜,挨了许多饿还能活下来,大半幸得这套功法……后来我娘去了,我年纪尚小,便下山从军,还竟遇到了他们夫妻,又拜得姨娘的夫婿为师,得蒙传授几套武艺,方有今日……”

    陆芜菱恍然,难怪罗暮雪武艺超群,原来竟是有名师指点的。

    她轻声问:“你师父师娘呢?”

    罗暮雪有些感慨:“师父为人豪迈洒脱,所学驳杂,他说我天分虽好,根骨却是毕竟富贵场中人,与他并非一路,本来连师徒名分也不想留,只想教我几套武艺,助故人之子一臂之力。因看在姨妈份上,才收了我做徒弟,留了三个月,悉心指点我,后便离去,两人遁世,要游遍名川大泽,终不知飘然何方……不要说行踪,便是姓名也不愿意我再同人提及,走时说恐缘分已尽……我十四岁以后,再也不曾见过他们,也未听到他们的行踪……”

    陆芜菱自幼养在深闺,这般人物,只在唐传奇上见过,不由悠然神往。

    这个世界上,原来也有更加洒脱自在的生活,不受世俗羁绊的人……可恨自己却是一介闺中弱质,便是心中有再多向往,奈何手无缚鸡之力……

    若是自己也是像罗暮雪一样武艺高强,能空手碎石为粉,能高来高去,一定不像他这般,受人辖制,纵然位高势大,纵然锦衣玉食……

    可是他,似乎真的很适应这般生活。

    想起他之前同自己说的那些官场的道理,想起他从不认字到如今谈吐文雅,不过区区数年,难道真是天生王孙贵胄,便是不同吗?

    明明自己自幼生长富贵乡,罗暮雪是乡野长大,待在刀林箭雨之中,却比自己更加适应那个圈子,更加如鱼得水。

    难怪他师父说他毕竟富贵场中客……

    山风微微拂乱她的鬓发,山间绿色渐凋,夹杂着黄草红枫,山上是湛蓝天空,淡淡白云,她心中感慨便愈甚。

    罗暮雪坐在马上,双臂环着她,温柔地替她理了理披风,道:“菱角儿,山中风凉。”

    因山中无人,她也毕竟嫁他多时,不是初初羞涩时候,看四下无人,只偶有飞鹰惊起山鸡,便放松了身子,淡淡“嗯”了一声,倚在他胸前。

    罗暮雪鲜少得她如此,微微吃惊,却又涌上喜悦,只觉得宁可这山路让他们便如此走一辈子方好。

    陆芜菱坐在马背上,虽然山路陡峭,但因身后有异常坚固有力的胸膛,竟一点儿也不怕,不但浑身放松,竟然也能闭上眼睛。

    “暮雪……”她低声道,似恐高声惊扰了这山林的红叶,天上的白云。

    “嗯。”罗暮雪声音低沉清越,却又带了许多重温柔。

    “咱们便如此一辈子吗?你打算何时告老?又或者同程家一般,世世代代效忠皇上?”她声音低回又悠然,辨不出喜乐。

    罗暮雪未曾想过这个问题,一时怔住,他一直在往前追赶,有太多事情要做,小的时候,他要努力不饿肚子,还想养活娘亲。

    等母亲不在了,他投军了,又要努力活下来。

    他被踩踏,所以要努力长成大树。

    他努力学武艺,努力杀敌。

    那个血缘上的父亲,是他心中横亘的一处山岭,是必须要越过去的……

    等他被赏识,被提拔,慢慢有了自己的势力自己的军队,他也便有了更多的期盼和奢求。

    他到了京中,努力学习,不但是识字,也有礼仪见识,他比别人用功,也比别人聪明,所以他都做到了。

    他的眼中闯进了陆芜菱的身影,她的清丽,才情,举止优雅,淡然从容,没有一处不吸引他,且她似乎有一种和别的名利场中女子都不同的洒然的东西,既非精明算计,杀罚果断的优质主母,也非娇憨天真,不知世事的闺秀……她的聪明,美貌,甚至笑容,每一处都是增一分太多,减一分太少,她似乎生来是为了诱惑他……

    虽然他也明白,可能是得不到,她在他心中才愈加完美。

    他于是觉得需要更加强大。强大到足以获得心爱的女子。

    他的运气也很好,没有什么波折,命运就把她送到自己手里。

    虽然也许是因为没有爱一个女人的经验,节奏他把握得还不够好,也许他的某些措施终究是孟浪了,操之过急了,毕竟结果是好的。

    一个向往已久,隔着云端,高不可攀的名门闺秀,被碾落尘埃,落在自己手中,得以朝夕相处,甚至随心所欲的境况,确实并非一般男子能轻易控制自己的。

    不过,也正是因为朝夕相处,他看到了很多以前自己不曾看到过的,他看到了她的悲伤,她的战栗,她的恐惧,她的无奈,她的可爱,她的固执,她的高傲和她的愤怒……

    然后,他终于明白她即使不是那么出身高贵,才气逼人,不是那么清丽优雅,他也会爱她。

    他以前喜欢的追逐的,不过是自己心中的执念,而真正相处过,才真的算是爱上了一个人。

    幸而他还是有机会挽回曾经的错。幸而最终她还是爱上了他。

    幸而如今他们得以成为夫妻,得以共乘一骑,徐徐策行在这秋日山林。

    他双臂收紧,把她更紧地抱在怀中。

    陆芜菱感觉到他收紧的双臂,抬头朝他微微一笑,笑容里有从容的幸福,也有安抚。

    罗暮雪摸了摸她的小腹,低声调笑道:“等你给我生了儿子,再想世世代代的问题。”

    陆芜菱发现自己居然对这个问题没有如鲠在喉。

    也许是因为上无公婆的压力,罗暮雪既没有表示出急切,也不曾刻意回避。

    其实她也日渐含着期盼,期盼有个他们二人的孩子,不过也并没有很急切。

    时候到了,总会来吧,送子娘娘什么的,真的需要不停去各个号称灵验的寺庙拜吗?

    “嗯,”陆芜菱道:“我尽快给你生一个。”语气认真。

    罗暮雪听她淡定的语气,倒好似只要她愿意便可以生,又觉得她居然不害臊了,更想起这生产孩子的必然前提,不由心中一热,又想笑,捏了捏她鼻子,低声道:“今夜咱们便在我家旧居睡罢,我一会儿动手擦洗干净,晚上我抱着你睡,想也不冷,你嫌不嫌破旧,怕不怕住山里?”

    陆芜菱这才听出意思,脸一红,道:“自然不怕,也不嫌。”

    罗暮雪笑了笑,便夹了夹马腹,促马快行。

    陆芜菱便也忘了之前自己的感慨和问他的问题。

    走到下午,才得走到那村子,而罗暮雪母子之前所居,离村子尚有一段距离,想是罗暮雪的娘毕竟同山野村夫们格格不入,而且这村子颇多讨不着老婆的壮汉,她一个孤身带孩子的“寡妇”,同他们还是保持距离比较安全。

    罗暮雪在村口,犹豫要不要进去,村里自然也有不少帮助过他的故人,但他此刻在此处,却并没有衣锦荣归的心情。

    反是近乡情怯。

    陆芜菱看他不进村子,也不催促,仰首看看他,默默站在一侧。

    罗暮雪最后还是没进去,他想想,或是可以去找当地官员,看看能否给此处修条路。

    他拽着缰绳,往自己旧居走去。

    最后绕过一片山崖,终于看到三间小屋。

    前后俱已荒废,爬山虎爬了一墙,幸好屋子虽然破旧,却还是砖瓦房,造得坚固,不曾坍塌。

    罗暮雪下马,绑起衣袖,便去提水开始收拾,陆芜菱虽不擅长,却也帮着扫地抹桌子,里头积了厚厚灰尘,等他们收拾停当,已是黄昏。

    夕阳金黄微红的光芒从敝旧的木窗洒进来,陆芜菱看着屋子里一张木床,一张瘸腿的桌子垫了木头块,桌子上还刻着孩童歪歪扭扭的“三尺剑,六钧弓”。

    罗暮雪找出一个红泥烧的小壶,在灶上生火烧水,又从包袱里找出一盒茶叶,最后泡了一壶,提在手中,默然对陆芜菱道:“走罢。”

    陆芜菱不知道他为啥提着一壶茶,又隐隐猜到,遂不发问,走到他身边,乖乖把手放到他伸出的手里。

    罗暮雪一手提着茶,一手携着陆芜菱,走了一段小路,在一个坟包前站住。

    坟上无碑,只种了一棵梅花,此刻还没开花,却也枝叶繁茂。

    罗暮雪将茶水沥在坟前,祝祷说:“娘,儿子回来看你了,这是你常念叨的春晖,儿子尝了,却也未必好喝。”

    陆芜菱知道春晖是一种南方的名茶,却也不是最好的,喜欢的人并不多。

    “娘,儿子如今过得很好,也娶了媳妇了……”他跪在坟前,声音平静,在群山中,明明不曾高声,竟也隐隐有些回声的意思。

    陆芜菱看他回头,便小步走过去,在坟前一起跪下,磕了三个头,低声道:“儿媳拜见母亲。”

    罗暮雪将她扶起,低声道:“歇一歇罢,我娘若得见你这么好的儿媳妇,想是欢喜。”

    自己又接着道:“我见过那人了,娘放心,我这辈子,断不会认贼作父。”

    罗暮雪站起身来,往坟前添了土,这才离去。

    虽然还是神色肃然,但却渐渐开朗起来。

    陆芜菱同他商量:“这般深山里,祭祀不便,又是草草安葬,可要将坟迁出?”

    罗暮雪顿了顿,想了下,道:“她哪里有地方可去?”语气喟叹。

    陆芜菱一想也是。

    罗暮雪肯定不愿意她葬在长盛王的祖坟,而不光彩出嫁的女儿似乎也不可能葬在娘家的祖坟。

    罗暮雪低头又想了想,道:“等日后罢,等咱们的儿子大了,我老了,要准备阴宅时,再把她迁过去,日后挨着我们……”

    说完沉重的话题,罗暮雪又去打了兔子,回去洗剥干净,给她炖汤,他们带了干粮肉脯,不过自然是热食更加令人愉快。,

    吃了东西,罗暮雪拥她在榻上,家里还有些陈旧的被褥,只是积了灰,还微微发潮,令人不舒服。罗暮雪还带了一件狐皮斗篷,此刻便拿狐皮斗篷裹着她,

    屋上有几处掉瓦了,抬头便可看到墨蓝色天空和漫天灿烂星斗。

    罗暮雪低头亲吻她,动作轻柔缓慢。

    他们吻了许久,才慢慢卧倒,宽了衣裳。

    这一次,他格外柔缓,似乎没有了激情,又似乎只是压抑沉淀成了更加深厚的东西。

    陆芜菱尽量放开自己去包容他,全不保留,似乎要用自己安抚他:“一路的疲惫和伤痛。

    他的低喘,她的轻吟,似乎是因为这漫天繁星,格外相映。

    事后他们一起□着裹着皮裘,继续看头顶的星星。

    罗暮雪突然道:“菱角儿,你是望我归隐吗?”

    陆芜菱虽带着*后的倦媚之意,却清晰笑道:“其实什么样子活,总是有不足之处,又有各自好处。留在朝中,自然免不了争斗牵制,但是手中有权势,做事情总是容易些;放下功名富贵,去游历名川,固然洒脱,只是旅途也免不了风餐露宿,便是盗匪水寇不见得时时遇到,也总有惹气的事情。我总随你,你若要一辈子留在朝中,我便努力当个好主母,不惧琐碎劳心,你若是想放下,我自然也开开心心陪着你,不会嫌疲累脚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