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九章 拾(下)

晓风白夜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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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天,林理从床上起来,睁开眼睛却发现原本清晰的世界一片模糊。他惊讶与自己的眼睛居然一夜之间视力大减,无奈之下,他摸索着爬下来,却发现桌子上昨天从树下捡来的眼镜。

    林理忽然有种感觉,他觉得那眼镜仿佛是为他量身定做的一般,果然,一带上去眼前恢复了清晰,又像以前一样了,虽然鼻子上多了些压力有些不适应,不过戴了眼镜似乎也更斯文了,比以前好看了许多。室友同学们对林理一晚过去就戴上眼镜了非常奇怪,不过也不是太特殊的事情,毕竟上了大学有很些个人都迷恋玩电脑,视力下降得快也不是什么新鲜事。

    林理想给舒郁一个惊喜,不了舒郁看见他没有太多的惊讶,只是淡淡一笑。

    “戴上了?”她问到,林理点点头,只是奇怪她好像早知道一样。

    “我一直觉得你戴眼镜会更好看些?是不是?”舒郁笑了下,非常可爱,既然她喜欢,林理也觉得开心。

    接下来两人的日子过得似乎很快乐,真是羡煞旁人。林理对于捡东西也越来越习以为常了,他还从树下拾到过其他一些小东西,像橡皮,直尺,帽子之类的。最后捡到个戒指,觉得有些贵重,于是上交了,交给失物领取处的时候,那位秃顶带着黑框眼睛的老师看了下,神态有些异样。林理刚想走,却被他拉住了。老师的眼睛一直盯着林理,嘴巴里似乎一直在说着:“太像了,太像了。”不过仔细看了看,他又失望的摇头,不过他还是扯着林理不放。

    “戒指,哪里来的?”老师有些激动,扯着林理的衣领,林理有些不悦,心想又不是我偷的,捡来的你还这样干什么。

    “学校宿舍旁边的树荫道上捡的,一颗很大的树下。”说完,林理趁着老师发呆的时候,赶紧跑了。

    林理越来越觉得自己的脑子不好使了,他有时候甚至在和同学聊天的时候忽然卡壳,他会忘记自己想说什么,想做什么,同学们觉得他非常的古怪。林理开始沉默下来,成绩也一落千丈。他经常自己一个人无意识的在校园里晃悠,然后忽然发现呆在一个自己都不知道怎么来的地方。

    唯一值得安慰的,舒郁对她越来越好,两人也非常的亲近,林理还吻了舒郁,只有和舒郁在一起的时候,林理才感觉自己生活的有价值。

    只是,同学们依旧在每天入夜后,从林理的床方向传来一阵阵的沙沙声音,犹如砂纸摩擦般的粗糙难听。

    终于有一天,林理无法预料的事情发生了。

    那是入秋的一个夜晚,虽然白天的燥热还未完全退去,但是夜色里已经平添了一股寒杀。

    舒郁告诉林理,那天是自己的生日。林理非常兴奋的拿钱去买礼物。可是进了礼品店又不知道该买什么。

    他看来看去,似乎那些礼物都不适合他心目中高贵的公主。想来想去,他决定买一支钢笔,至于式样,他不知道为什么,觉得以前那支捡到的钢笔样子就非常漂亮,林理包好钢笔,心理想着舒郁拿到钢笔的样子,心里非常开心。

    林理高兴的跑向两人约好的地点。

    树荫路的那颗大树,是舒郁自己要求的。

    当林理兴冲冲地赶到那颗自己熟悉的大树下,发现舒郁早已经站在那里,一袭黑衣,长发如瀑布般撒在身后,白净的脸庞居然在黑夜里散发着绚丽的光,林理终于理解什么叫亭亭玉立了。

    当林理走到这位美丽的女孩面前,把手中的礼物递过去的时候,却发现舒郁的脸挂着非常陌生的笑容,不是感谢他为自己买生日礼物,也不是看见心爱的人赶来的高兴,更多是一种期盼,一种迫切的期盼。

    那种眼神林理见过。

    老家经常活宰牛羊,然后当着路人面下锅,大家向老板约好事先要那一部分,然后个个带着攫取的眼神盯着割好的新鲜肉下锅,在看着肉在汤锅里翻滚,等待它熟透入嘴下肚。

    舒郁现在的眼神也就是那样。

    “我们分手吧。”舒郁兴奋而冰冷地吐出几个字。林理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正是秋风虽未冷,心已入寒冬。

    林理想问她为什么,可是却无法张开口,瞬间的打击使他本来早已经不堪重负的精神一下崩塌了。

    他说不了话了,因为他想不起来该说什么,他想不起来自己是来干什么的,想不起来眼前的这个女孩是谁,想不起起来自己是谁了。

    “你属于那里。”舒郁把手指指向那颗大树。林理呆滞的走了过去。

    树的下面有东西,林理感觉到了。

    他还能捡些什么?

    林理低着头一看,一双很白皙的手抓住了他的双脚,他没有抵抗,也无力抵抗,手的主人出来了,他和林理长的很像,也戴着一双无框的精致眼镜。

    只不过,他的腹部插着一把刀。

    舒郁从身后抱住林理,将头靠在林理的肩膀上。

    那个男人笑着朝林理走过来。

    “我是谁?”林理终于可以说话了,他急于知道自己究竟是谁。

    “你就是我。”那男人依旧笑着,林理低头一看,果然,自己的腹部慢慢出现了一把刀。

    他的意识逐渐模糊,林理看见的最后一眼就是舒郁挽着那个男人的手高兴的走了出去。

    那个男人是自己么?

    林理看见舒郁的无名指上戴着一枚戒指,很熟悉,似乎在哪里看过。

    好像,就是自己捡到上交的那枚。

    林理什么也感觉不到了,什么也记不起来了。

    一年前,一个男孩在校园的一颗大树下等待自己心爱的女孩,由女友亲手做的钱包里有着两张kfc的赠票,他的手里还有一支正要送给她的钢笔,男孩高兴的朝钢笔刻着女友的名字,但他永远都刻不完了。

    他只刻了个人字,就被几个小混混刺死了。

    原因很简单,这伙喝醉的混混想抢他手里的钢笔,纯粹是好玩,但男孩却认真起来。

    他的腹部中了一刀,滑到在树下,他随身带的图书证,眼镜和刚从自习教室归来没来得及放回寝室的文具散落一地。

    其中还有一枚打算用来求婚的戒指,他一直随身带着。

    第一个发现男孩尸体的就是那个半秃带着黑框眼睛的老师,他以前可不是那样,自从他的儿子死后,伤心欲绝中年丧子的他才甘心去做了名失物招领处的管理员。

    他当然认识那枚戒指,因为那是家里祖传的,是他交给儿子的,并叮嘱一定要给儿媳妇带上。

    林理的室友很奇怪,林理回到寝室一下就决定搬了出去,东西搬的一干二净,而且说话口气也变的很冷漠,不过他们也习惯林理最近莫名其妙的变化,总觉得交了女朋友,又是那样漂亮的女友性格多少有些变异。

    据说林理后来和舒郁结了婚,很幸福的在南方生活。

    若干年后,寝室来了新的一批学生,其中一个把自己的抽屉翻出来清扫时候发现上面居然写了字。

    你拿了我的钢笔。

    你拿了我的钱包。

    你拿了我的眼镜。

    等等等等,很多很多句,都是你拿了我的什么什么,只有最后一句不是。上面用红色墨水清晰地写着。

    ‘我只要你的身体。’“黎正的故事说完了,重新闭上眼睛,开始不搭理我了。

    只是当我走出门口的时候,黎正忽然说了句。

    “忘记什么,都不要忘记自己是谁,那是最可怕的。”我不自觉的点了点头,走出了病房(拾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