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八章 玻璃

五女幺儿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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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宫逸打胜仗了!

    这个消息让采薇的心里瞬间开满了鲜花,虽然一切都在她意料之中,但还是让她感到一阵难以自抑的欢喜。

    “去,把那传信的驿卒带来见我。”

    “是!”

    侍卫面带喜色的下去了,不一会儿带上了一个同样喜滋滋儿的驿卒,那驿卒一见到采薇,就毕恭毕敬的跪了下去。

    “属下参见王妃,秦王殿下在沁伦打了大胜仗,攻占了沁伦城,特命属下来给王妃报喜!”

    “秦王可好,这场仗伤亡可重?”

    “回王妃,秦王殿下一切安好,咱们大晋的士兵只有几十人的伤亡,蒙奴人只有负隅顽抗的被秦王下令处死,其余投降的,都被秦王赦免了!”

    攻下一座城池,伤亡在所难免,听得出,南宫逸已经在尽量降低双方的死亡人数了,这本不是他的行事作风,定是为了让她安心,才这般行事的。

    他能这般在意自己的想法,采薇很是欣慰,她知道,杀伐太厉,有违天合,自从她穿越到这里,前世的许多惯有思维模式已经被推翻,她已经不再是无神论者,已经开始相信生死轮回、因果报应,所以,她不想他染上太多的业障,招致报应,不过,就算他遭了报应也无妨,她也愿意与他一起承受,一起分担!

    驿卒又说:“秦王说了,大军休整三日后,便攻打紧挨沁伦的喀什,殿下让王妃好好在这儿等着他,多则一个月,少则二十天,他定将岭北打回来!”

    采薇欣然一笑,打下蒙奴不需要一个月,也不需要二十天,再有八天,她自有办法让拓跋奎投降!

    驿卒在得到十两银子的打赏后,乐颠颠的离开了。

    得到男人打胜仗的消息,采薇心情大好,吃过早饭后,走出营帐,向追风要了一匹骏马,到营外的草原去策马。

    无边无际的草原,一片翠绿,被阳光一照,像是刷了一层金粉,随着阵阵的晨风,掀起了碧波金浪。盛开着的各色各样的野花,这里一丛,那里一片,沐浴着阳光,在广阔的草原上争奇斗艳,散发着浓郁的芳香,放眼望去,野花如同色彩缤纷的云雾,飘落在绿色的草原上。

    不知跑出了多远,她停了下来,被那绿毯中的一片闪亮的晶光吸引住了,这是什么?

    采薇跳下马,信步走过去,居然在那一片碧浪中找到了一块儿晶体的‘天然苏打。’

    这儿居然有天然苏打!

    采薇站起身,环顾着这片一望无际的大草原,露出惊叹之色!

    记得在营地时,她曾在拔掉支帐篷的木桩下,看到过石英石的矿物质,那会儿她还以为这里在数万年前是一座火山呢,这会儿,又见到了天然苏打,她忽然想到,几十万年前,这里该是一片茫茫的大海,然后海中的火山爆发…。沧海桑田,经过几十万年的地壳变迁,终于形成了这片广袤的大草原!

    采薇虔诚的向大自然致敬了几分钟,心肠澎湃的捡起那块儿天然苏打回大营去了。

    一回到大营,她即刻命令追风去帮她找更多的天然苏打和石英来。追风不知到这女人要这些破石头干什么,但见她一副难以抑制的兴奋模样,还是乖乖的去了。

    这会儿,采薇真是兴奋到爆了,一条能让她迅速暴富的发财之路已经在她面前展了开来。

    记得在前世时,她看到过关于玻璃的起源,据说,3000多年前,一艘欧洲腓尼基人的商船,满载着晶体矿物“天然苏打”,航行在地中海沿岸的贝鲁斯河上。由于海水落潮,商船搁浅了。

    于是船员们纷纷登上沙滩。有的船员还抬来大锅,搬来木柴,并用几块“天然苏打”作为大锅的支架,在沙滩上做起饭来。

    船员们吃完饭,潮水开始上涨了。他们正准备收拾一下登船继续航行时,突然有人高喊:“大家快来看啊,锅下面的沙地上有一些晶莹明亮、闪闪发光的东西!”

    船员们把这些闪烁光芒的东西,带到船上仔细研究起来。他们发现,这些亮晶晶的东西上粘有一些石英砂和融化的天然苏打。原来,这些闪光的东西,是他们做饭时用来做锅的支架的天然苏打,在火焰的作用下,与沙滩上的石英砂发生化学反应而产生的晶体,这就是最早的玻璃。后来腓尼基人把石英砂和天然苏打和在一起,然后用一种特制的炉子熔化,制成玻璃球,使腓尼基人发了一笔大财。

    大约在4世纪,罗马人开始把玻璃应用在门窗上,现在这个世界上,并没有玻璃这种东西,即便是皇宫大殿的窗子上,贴的也都是模模糊糊的高丽纸,取光不好不说,冬天时的保暖效果也差,倘若玻璃窗问世,一定会一鸣惊人,并引起强烈的轰动,倘若大规模的生产销售,定能大发横财,并迅速取代霍家,成为大晋国都第一首富!

    而且,蒙奴人要是能跟她合作,岭北很快就会变成富庶之地,到那时,百姓殷实富足,衣食无忧,再不用过这种游牧的日子,谁还会在乎部落的首领是谁?自家的国籍是哪个?

    不久,追风就找回了两袋石英石和一袋天然苏打,看起来,这两样矿藏在此地的储量还不少呢!

    采薇兴冲冲的将这两样东西收进空间,开始进行漫长的烧制玻璃的实验……

    京城

    花团锦簇、富丽堂皇的霍府后宅里,霍渊走进了母亲霍夫人居住的福寿堂,绕过雕漆嵌红绿宝石四季花卉屏风,便到了母亲平日起居的堂屋。

    堂屋里花红柳绿,珠翠环绕,站满了霍夫人给他的妾侍和通房,虽然这些女人他一个都没有宠幸过,但她们见了霍渊后,都不约而同的露出了娇羞的模样,齐齐的福下身去:“公子!”

    霍渊摆了摆手,示意她们起来,连看都没看他们一眼,便直接向对面的罗汉床看去。

    对面儿,霍夫人正病怏怏的歪在花梨木罗汉床上,靠着墨色镶金丝暗刻大朵海棠花的大迎枕,她穿着一件铁锈墨蓝双色金妆花通袖褙子,玄色绣宝相花马面裙,头上梳着工整的元宝髻,因为病着,没带簪环之类的配饰,只戴了一个暗紫色绣富贵竹中间镶嵌了一颗明润大东珠的抹额,却也显得雍容、端庄,那通身的气派,自非小门小户人家的太太们可比的。

    罗汉床两侧,雁翅儿般的站着霍夫人的四个心腹大丫鬟和她的陪嫁高妈妈,见霍渊进来了,一个小丫头子走过来,把一个织锦绒面绣竹纹的垫子放在了霍渊的面前。

    霍渊对着罗汉床跪了下来,拱手道:“给母亲请安!”

    霍夫人沉着脸说:“还请什么安呢?为了那个穆家的女儿,贤妃娘娘至今还在被禁足,你也下了大牢,还得罪了组中的长辈,我没愁死已经是命大了,又怎么‘安’得下来?”

    霍渊一听这话不像,遂笑道:“儿子已经说了,不甘穆家人的事儿,母亲别胡乱拉扯人家了。再说,儿子这不是已经没事儿了吗?贤妃那里儿子也一直留意着呢,想必不日就能解禁的,母亲不必挂怀;至于得罪长辈,呵,儿子如今身负家主之责,族中难免有人仗着资历老不服气,总想挑点事儿出来磨砺我,儿子若不适当的打压一下,这家主之位也不用当了,早被他们踩到泥里去了。”

    说罢,径自起了身,走到了霍夫人的罗汉床边儿,一撩袍襟,在床沿上坐下了,碧姨娘赶紧上前,把霍渊爱喝的‘雪顶含翠’斟上了。

    霍渊端起茶,刚送到嘴边儿,就听霍夫人冷笑了一声,说:“你也不用跟我巧言令色,打量着我在深宅里什么都不知道呢,我只问你,你跟穆家的丫头死什么关系?”

    霍渊轻轻的吹了吹茶杯里的茶叶,喝了一口,放下茶杯,清润的看着母亲,笑道:“儿子早就说过,我们之间没有任何事儿,娘为何就不相信呢?”

    霍夫人生气的敲着桌子说:“你当我老糊涂了吗?还糊弄我呢,我都打听出来了,你为了那穆家的女儿,把给皇后绣凤袍的嬷嬷都给请去教她刺绣了,还下了血本,开了一家‘穆记参行’,这家参行既然标着‘穆记’二字,定时你打算拿来讨好那穆家的姑娘的吧?”

    母亲的这些话,让霍渊的笑容淡了下来,他面色微凉的说:“母亲在调查我?”

    霍夫人道:“不是为娘调查你,而是你和穆家姑娘的事儿已经传的满城风雨了,娘若再不管,咱们霍家的好名声,还有你的名誉可就都要毁了!”

    霍渊‘哦’了一声,声音冷了下来:“既是满城风雨,儿子怎么一点儿都没听说呢?还有,母亲打算怎么管这满城风雨的事儿呢?”

    霍夫人道:“既然你心悦与她,这不值什么,娘做主,你把她娶回来做个良妾好了,省得偷偷摸摸的,平白的坏了名声。”

    侍立一旁的碧姨娘听说要把穆家姑娘抬进门儿做妾,心脏骤然一缩,眼中的泪水几乎迸出来,她紧张的看着霍渊,唯恐他说出“行”或“好”来。

    其他的侍妾们也都紧紧的捏着帕子,忐忑不安的偷看着霍渊,唯恐他答应了老夫人的要求。

    眼下,虽然她们都不得宠,但大家都是一样不得宠的,所以都能保持着心态的平和,但若是公子娶回个情投意合的女人,让她们眼睁睁的看着公子跟那女人恩恩爱爱,如漆似胶的,让她们情何以堪呢?

    所幸,公子答出的话让她们都非常满意。

    “母亲,儿子不会娶穆家姑娘做妾的,您甭跟这操这份儿心了!”

    一句话,说得众妾侍们心花怒放,唯有碧姨娘听出了里面的玄机。

    他对穆家姑娘的心思昭然若揭,可他却说,他不会娶穆家姑娘做妾,那么,是不是表示,他是要娶穆家姑娘做正妻。

    这个想法让她吓了一跳,忍不住猛的抬头,看向了罗汉床上的霍夫人。

    然而,霍夫人似乎没有察觉到儿子玩儿的字眼儿游戏,对儿子拒绝娶穆家姑娘还颇有些不解。

    “既不肯娶她,又跟她纠缠不清,你这逆子,是嫌咱们霍家的名声太好了,一定要败坏掉了才肯干休吗?”

    正骂着,窗外忽然飞进一只红嘴的绿鹦哥来,那鹦哥在屋里转了一圈,嘎嘎叫了两声,又飞出去了。

    “这哪来的鹦哥,竟不怕人。”

    霍夫人被这只色彩绚丽的鹦哥给吸引了,竟忘记了骂儿子,眼睛只管盯着那只在院子里飞来飞去的鹦鹉。

    “快,着人来逮住他,留着给夫人解闷儿…。”

    霍夫人身边儿的高妈妈见夫人对这鸟产生了兴趣,急忙招呼伺候在院子里的丫鬟婆子们,让她们去找竹竿笤帚什么的,把这只好看的鹦哥打下来,留着给夫人玩儿。

    霍渊看着调皮的飞来飞去的鹦哥,风光霁月的笑起来,他站起身,大步向外走去。

    “还是我来抓吧,这么好看的鸟,若是被你们打坏了,就可惜了!”

    霍渊一行说着,一行瞄着鹦哥的方向,离开了母亲的院子……

    采薇的信,让他感到十分震惊,想不到锦贵妃竟要把手伸到景王的身上,还想出了杀母夺子的狠计。景王南宫琦是姐姐唯一的血脉,也是她后半生唯一的指望,他这个做弟弟的,断不会允许姐姐被戕害,也不会允许外甥被夺走……

    接下来的几天,采薇一直呆在军营里,确切的说,是呆在空间里,认真的研究着玻璃的烧制方法,从两样矿石比例的多少,到烧制时火候的掌握,每一点都不能疏忽,她整整实验了三天,虽然烧出了许多的玻璃,只是还是没烧出让她认为完美的玻璃来。

    原本,她是想一直试验下去,在去见拓跋奎之前把玻璃烧好的,但是,明天就是采菲十一岁的生日,她想亲自给妹妹过寿,而且,鹦哥和长眉已经好久没有回空间了,它们是依靠空间里的灵气才得以长生,成为神兽的,长期的离开空间,对它们的修行很不利,所以,她必须回京城去,一来为妹妹庆生;二来将鹦哥和长眉收回空间。

    晚上,月黑风高,万籁俱寂时,她悄悄的骑着白毛虎,离开了大营,对于她骑虎离开的景象,追风早已经见怪不怪了,她离开后,他便寻了一匹马,一路奔驰着,向主子所在的喀什城去了。

    采薇还是在天亮时到达京郊的,到达京郊的第一件事儿,就是将长眉和鹦哥召唤回来,将它们和白毛虎一起收进了空间,在将自己在空间里养的那匹马放了出来,骑着它,施施然的进了城。

    今天是个难得的好天气,艳阳高照,天空湛蓝的连一丝云都找不到,纯粹清透得像制作精美,工艺精良的蓝绸缎,一铺无边,偶尔略过几只雀鸟的剪影,让人望之心情舒朗。

    进了城,采薇找了个僻静的巷子,将马收进了空间中,悄悄的顺着巷子的另一侧走了出来,打算先到街上去逛逛,在去取给菲儿定制的那套钻石头面,菲儿十一岁了,性子比她文静许多,也是个爱美的,若是得了这样一套上好的头面,一定会很高兴的!

    京城不愧为帝都,其繁华自非别处可比,只街道便比青县的宽两倍不止,两旁商铺林立,路上行人如梭,喧嚣吵闹,一派热闹。

    路上的各色行人说说笑笑,有穿绫罗绸缎的,有穿粗布麻衣的,间或还能看到一两个打扮怪异的异族人,摇摇摆摆的在街上走过。吆喝声和叫卖声此起彼伏,可见大晋的国力还是可以的,起码京城的百姓都安居乐业,一片太平。

    采薇找到了‘珍宝阁’,掌柜的见了她,诚惶诚恐的走出柜台想要跪拜,被采薇给拦住了。

    “掌柜的,我不想被人知道自己的身份,您只快些把我订的那套首饰拿来便是了。”

    掌柜的一听,忙一溜小跑着去了楼上,几个做工考究的锦盒拿了下来。

    “公主,您看看可还满意?”

    掌柜的打开了一只圆形的锦盒,那里盛着一条美轮美奂的钻石项链,项链的形状和这个时代的项链不同,是一条细细的金链子,底部缀着一个玫瑰花形的吊坠,那玫瑰花的吊坠是由黄金打造,几十颗细小的钻石镶嵌而成,当真是华光溢彩,璀璨夺目!

    项链的做工很好,手艺精湛,跟图纸上要求的完全相同,没有任何瑕疵,一见便知是出自大师傅之手,便是拿到采薇的时代,也可以堪称为首饰中的精品。

    采薇很满意,又打开了另外几个盒子,里面的手镯、耳坠、簪环步摇,都同样精巧细致,无一不精。收好几样首饰,走出了‘珍宝阁’,她走了一会儿,找到了‘姚记细木工’,打算把自己设计的那几件家具在这里定做了。

    姚记的伙计见有客人来了,热情的把采薇请进了里面,采薇坐定后,便要那伙计把这他们的掌柜请来。

    她想用空间里的金丝楠木和檀木来做自己闺房里的家具,这些木料比金子都贵,她自然得小心些,因此,她打算先按照图纸做一套酸枝木的来验验他们的手艺,如果他们的手艺当真好,再将自己那些珍贵的木料交给他们也不迟!

    掌柜的过来后,看到采薇的图纸,对采薇设计的几样家具赞叹不已,一口应承下来。

    采薇预付了一百两银子的定金,约好一个月后来取货,便离开了。

    时近中午,采薇逛得差不多了,便雇了辆车子,到自家的布庄去找采菲,今日,她打算单独请妹妹到酒楼去吃一顿,以重温前世和闺蜜们出去潇洒的景象。

    采菲见到了姐姐,自然是高兴无比,跟俢嬷嬷说了一声,带着唤秋,兴冲冲的跟着采薇走了出来。

    菲儿今天打扮的很漂亮,穿了一件很喜庆的石榴红碎花金丝织锦褙子,拖地烟笼梅花凤尾群,头上梳着百花髻,发髻上只戴着一支由几十颗粉珍珠缀成的淡粉色的珠花,层层叠叠,当真是美极。

    采薇见妹妹这般好看,不由得高兴的赞了几句,采菲羞涩的低下头,脸上露出了薄薄的红晕。

    为了给菲儿庆祝生日,刚刚在逛街时,采薇特意在‘聚福德’酒楼定了最好的包间,打算给采菲一个惊喜!

    聚福德酒楼乃是京城最有名的酒楼,达官显贵们在外吃饭的首选之地,在这耳朵酒菜虽然较别家贵些,但大厨的厨艺精湛,做出的食物远比别家的好吃,因此,就算是贵,每到正午的饭口,也常常是座无虚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