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第30章 、去哪都是赌运气

白银之瞳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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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夜无梦。

    说真的,自从7月4号我生日我替我的局座陈贶去出差到现在,我第一次睡着了。

    生平第一次受到那么大的惊吓,连自己是死是活都不敢肯定,睡着没睡着也不敢肯定。在西餐厅的通风管道里,我和伪娘大学生还有小萝莉有一会迷糊过去,感觉是睡着了,但那实在是身心疲惫到了极致的一种自然的生理反应,其实根本就没睡多久,在警察医院的食堂里,准确的说,我就没有真正的睡着过,每每闭上眼睛,都被各种恐惧所吓醒,反正那里面也分不清白天黑夜,实在累得撑不住了,也只是闭上眼睛迷糊一会儿,只要稍微有一点动静,哪怕是自己臆想的动静,都会突然醒来。这也是我在那个警察医院待不下去的原因,除了孤独,这种无法合眼的恐惧也几乎让我崩溃了。

    这一觉我和林鹿真的是睡到日上三竿才醒过来的,我不知道我遇到的恐惧她是不是也一样经历过,但是我们醒过来的时候,那种几天几夜没能真正睡着的疲倦还深深的笼罩着我们。人就是这样,神经一直紧绷着的时候还不觉得,而一旦放松下来,那种疲倦才是最致命的。

    我们明明醒来,却连抬一下眼皮都觉得累,想继续睡,却终究睡不着了。除了饥饿,我们毕竟依然是高度紧张着的。然后才觉得浑身疼痛,这几天除了精神上的高度紧张,身体也在高强度超负荷的运转着……35岁,我毕竟已经不是刚出大学校门的毛头小伙了,之前我以为我的潜能都被激发了,小宇宙爆发了,我变成了黄金圣斗士,然而并不是,现在一切问题都出现了。

    也还好有了这一晚的休息,不然的话,身心都紧绷到了极致的我,估计随时都会崩溃的。幸亏无意中找到了这个丧尸爬不上来的火车头好好的睡了一觉,才总算得到了一种释放,想想也真是万幸啊。

    我们明明醒了,又躺着赖了很久,不过火车头上的地板可没有什么舒适的床垫,所以时间长了,我们的身体也发出了抗议,我们才心不甘情不愿的爬了起来。我们到小溪边上洗了把脸,这么多天来,这还是第一次。很舒服,真没想到在现在这个世界里,洗把脸都是一件奢侈的事情。

    看得出,林鹿不满足于仅仅洗了个脸,她用清亮的眼睛扫视着我,我呵呵一笑,说:“我走远一点,行了吧?”

    林鹿想了想,说:“可是那样我又会怕。不要走太远,但是又不能偷看。”

    我很痛苦的摇了摇头,坦诚的说:“这个,我显然做不到。”

    “不管了。”大概是溪水对她的诱惑太大,学医的人大多都有洁癖,这么几天没洗澡,这时候她还迈得动脚步那才是怪事了。她知道我这个猥琐大叔肯定不是什么坐怀不乱的柳下惠,不过,也不想管那么多了。也许她甚至会想,如果真有点什么,那也随遇而安吧……补充说明,这是我想的。

    我确实不是什么正人君子,而且,偷窥小护士洗澡这种事情,在我脑子里不知道出现过很多次。不过认真想来,我想要的偷窥,应该是一个狭小的比如出租屋的小洗澡间之类的空间里,好像那样才足够暧昧,足够猥琐。像现在这种露天的,只要我愿意,就可以一览无余的地方,反而让我觉得少点什么了。

    所以我认为人心原本真的是简单而干净的,是周围的环境影响和改变了人心,就好比我过去宅在家里看岛国的动作片的时候是那么的猥琐,然而在这个天宽地阔荒凉废弃的火车头坟场,我的心也被天地洗涤干净了……哪怕只是暂时的,这就是环境不同所产生的不同的效果。

    我不知道对自己来说,这算不算破天荒第一次——我没有窥视小护士洗澡,连扭过头去的心思都没有。我坐在那间清扫出来的休息室里,重新生了火,煮上新的一锅玉米。然后,从背包里拿出子弹来,一颗一颗的往弹夹里压子弹。

    相对于捡到的那支警用微冲来说,我更喜欢,也更习惯打手枪,我对那支史密斯维森越来越有心得,然而那枪的子弹去快要打完了,因为口径的问题,就算以后我捡到更多的手枪子弹,也不适合这支枪用。真到了那个时候,尽管它是我的救命恩人,我最终也只能舍弃它。

    这时候,林鹿一身水淋淋的,哼着歌儿回来了。我只看了她一眼,就在心里呻吟了一声,我后悔了,无论如何,也还是应该探出头去欣赏一下的。这丫头洗了澡之后,那种娇艳欲滴的样子太诱人了。

    “我敢肯定,柳下惠什么的绝对是阳痿。”我咬牙切齿的说:“赶快吃东西走人,不然我不能保证我不会做出什么禽兽不如的事情来了。”

    林鹿嘿嘿一笑,说:“有个笑话,是一个问题。问一个男人和一个美女流落到荒岛,他会做什么。答案一,把美女推到,是衣冠禽兽。答案二,推倒美女然后自己逃生,禽兽。答案三,守着美女什么也不做,禽兽不如。”

    我眼睛一瞪,杀气腾腾的站起来,说:“你这不是暗示,是明示了!”

    林鹿叫了一声,转身跳出去了。

    短暂的欢乐和饱食一顿之后,我们所能做的,就是继续上路。不知道前途在哪,不知道目标在哪,却依然是上路。希望是很渺茫,但是,我们不是也都还活着吗?

    现在我比较担心的是油的问题。汽车的油表指针已经下降到三分之一的位置了,这点汽油,不够我们逃到城外。这辆车是林鹿崇拜的徐医生留下的,我不知道那个徐医生现在在哪,是死是活,但是她留下的车救了我和林鹿的命。可惜世事总难圆满,我不能奢望车上的汽油用不完,而我知道凯迪拉克的油耗在类似的车里面,本来就很高。我看了一下车上的数据表,上面的数字显示本车的续航里程不超过150公里,理论上足够我们开到更远的地方,但我知道在这个迷宫一样的都市里,我们甚至可能还走不到收费站。

    而导航告诉我,我们现在离城北的灵秀区很近。

    灵秀区是这个城市的大学城,文化中心,过去几十年一直是,不像很多城市的大学城都是新建的。我去过灵秀区,那边就连教学楼外面的爬山虎都充满了文化的气息。然而文化能躲过这场灾难吗?我表示怀疑。

    对于我们现在应不应该往灵秀区的方向走,我和林鹿产生了激烈的争论。

    我认为不该往那边去,因为在我的印象中那边有许多大学,虽然现在是假期,但是现在很多学生在假期根本就不走。而且我提醒她,7月4号,也就是我生日那天,许多大学根本就还没有放假。还有,所谓的“绝代佳人”首发演唱会就是在灵秀区文化艺术中心举办的,至少有5万大学生留在学校里等着看这场演唱会呢。人多,也就意味着丧尸多,如果我们就这样一头扎进一片丧尸的海洋,还不如躲在这个火车头坟场,至少我们还有野生玉米可以吃,就算吃完了长得稀稀拉拉的野生玉米,吃草也可以。

    但林鹿认为灵秀区那边应该会有救援,理由就是灵秀区是这个城市的文化中心,那些留在学校的大学生都是国家未来的栋梁社会的精英,更何况住在那里的还有许多专家教授。发生了这么大的灾祸,国家不可能不救援,而国家一旦救援,首先就会考虑这些现在和未来的精英。所以她认为我们到灵秀区去的话,遇上救援的概率就比躲在这个荒郊野外要大得多。

    我不知道她是什么逻辑,不过我说不过她,我要是那么能说,主要是我自己现在并没有什么明确的方向。而她又补充说她的同学也在那边,她上的是医科大,她说她有很多同学很厉害,尤其是那些师兄,就算没有救援,我们去投奔他们,也比现在好得多。

    老实说,我的自尊心遭到了很大的挫伤,我的辩解也显得多么的无力,好像我********就对她那些同学尤其是那些师兄羡慕嫉妒恨所以才不愿往那边去的,然而我想说你那些同学师兄关我鸟事啊?你想找死你自己去,反正咱们谁也不欠谁,我宁愿在这里饿死变成荒草,我也不愿冒险变成丧尸的粪便。其实不管她的想法有没有道理,在我的自尊心受到重挫之后,我都不愿意接受她的方案。

    我们才认识多久?谁又有义务为了谁去做自己不愿做的事情?我在身后这个废弃的火车头上睡得很安稳,我哪儿也不想去。

    “可你不是还要找你妹妹吗?”林鹿发现我似乎真的上火了,一改她之前提到她那些同学的时候眉飞色舞的样子,弱弱的说:“没准她就在灵秀区呢。”

    提到李荻,我的态度也稍微好了一些,但我很嘴硬的说:“不会,她是警察不是大学生,没事她跑到灵秀区那边干什么?”

    林鹿见有戏,就接着说:“你不是说那边有‘绝代佳人’演唱会吗?没准她去那边维持秩序呢?”

    我哈哈一笑,鄙视的看着林鹿说:“你以为她是什么警种?治安大队的?她是省厅下属的特别部队的警队精英,会为了一场演唱会去维持秩序?你想什么呢?你以为这场演唱会有多么的牛逼,需要调集省厅的特别警队去看场子?你以为什么人都像你们这些二逼青年这样把一场根本就是商业作秀的演唱会捧上天去?”

    林鹿不说话了,尽管她一脸不高兴,可她一时找不到反驳我的理由。

    然后我说,好吧,我们就去灵秀区大学城。

    我不是被她说动了,我只是想起来,最近和李荻有些眉来眼去的那个警察医院的海归博士,似乎同时也在医科大做博后,李荻也不时的往灵秀区跑来着。女大不中留,我心里很鄙视那个海龟,不过我现在寻找李荻本来也是凭运气,哪怕只有一丝可能,我也要去试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