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穿成哈士奇(修)

陈词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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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晨第一缕阳光透过玻璃窗斜斜地洒在地板上,照亮了黑暗中沉睡的男子的脸庞。

    那是一张可以用漂亮来形容的脸,浓密的睫毛,高挺的鼻梁,微薄的嘴唇,皮肤白皙。

    在阳光下魅惑危险的像一朵罂粟。

    夏阳一觉醒来,看见的就是这么一张妖孽的美人脸,心里第一百零八次地感叹:一个大男人怎么可以这么好看!让我们这些糙汉子情何以堪。

    不过……就算是糙汉子我也没有什么不满啊,总比变成一只哈士奇好吧!

    夏阳用爪子挠了挠耳朵,默默地咽下一口血,谁能明白从一个人变成一只狗的悲哀。

    夏阳原本是个体育老师,工作之余每天的爱好就是打打游戏看看小说。

    最近他喜欢上了一本叫《末世之王者归来》的小说。主角重生到了末世开始的前一个月,开始囤积大量物资,利用前世的先知觉醒强大的冰系异能,凭着物资和强大的实力,创建了希望基地,开始了一边收小弟后宫一边打怪升级的道路。最后以主角灭掉丧尸王,拯救全人类为结局。

    对于小说里男主的妹妹夏阳非常喜欢,虽然男主妹妹出场并不多,但出于对她的喜欢,夏阳还是从头到尾把小说追了下来。

    看完最后一章的时候已经是凌晨三点了,夏阳关掉电脑准备睡觉。躺在床上一会儿就睡着了,却不想一醒来,却发现自己变成了一只狗!还特么的是一只身受重伤的狗!

    被人在背上砍了一刀什么的,血流成河什么的,夏阳只想默默的咽下一口血,默默吐槽,谁特么的丧尽天良地对一只狗下毒手啊!

    老天似乎觉得给夏阳的打击还不够大,当得知那个把自己捡了回去,救了自己一条小命的人的名字叫做傅云深的时候。夏阳终于感受到了来自大宇宙深深的恶意。

    傅云深,这特么的不是《末世之王者归来》里的超级大反派丧尸王吗?

    变成一只狗劳资忍了,可特么变成一只末世里的狗是绝壁不能忍的。

    劳资可不想不明不白的就死掉。

    况且,相处了一个月的时间,夏阳对于傅云深还是有一定了解的。虽然从小说里得知了傅云深的身世,那时候是没有什么感觉的,但真的和傅云深相处之后,夏阳觉得自己很心疼傅云深。

    傅云深的父亲是个凤凰男,娶了傅母之后就从傅老爷子手里接手了傅家的家族企业。三年来,他渐渐在站稳了脚跟,有了自己的势力,最后活生生的气死了傅老爷子,夺了傅家的产业,把傅母和五岁的傅云深赶出傅家,一个月后就另娶了新人。

    据说那是他的真爱,最让人讽刺的是,他和那个真爱居然有一个八岁大的儿子。

    也就是说这个孩子在他和傅母结婚时就已经出生了。

    知道这个消息的傅母绝望了,她恨自己当年识人不清,爱错了人,才会让父亲被活活气死,企业被夺,原本有多爱,现在就有多恨,连带着对傅云深这个留着他一半血的儿子也喜欢不起来,有了怨恨。

    傅云深就是在这样的情况下长大的。甚至最后,在他觉醒异能昏迷不醒时,被那个真爱的儿子扔进了丧尸群,成了丧尸。变成了丧尸的傅云深理所当然的就黑化了,成了反人类的boss。

    想到小说里傅云深他那悲剧的一生,夏阳心里有些不忍心。在这一个月里,傅云深对他是真的很好,而且傅云深还是自己的救命恩人。

    夏老爹在世时就跟夏阳讲过,男子汉大丈夫,为人处世就应该要重情重义,知恩图报才行。

    对于傅云深,夏阳还真的没有办法眼睁睁地看着他走向死亡的结局。

    为了改变傅云深的命运,夏阳打上了主角金手指的主意。

    主角的随身空间。末世文里的超级金手指。

    他记得那个随身空间是一颗叫做天宸珠的东西,主角修炼的功法也是里面的。根据小说里的描述,这很可能是一个修真空间。

    而天宸珠是主角在末日爆发当天从垃圾堆里捡来的。是的,捡来的。作者神风大大就是这样的坑爹,主角的随身空间是在垃圾堆里捡来的。

    特么捡个垃圾居然是牛逼的随身空间,这运气简直是逆天了。

    而夏阳的目的就是这颗天宸珠。

    拿到天宸珠,自己就有了一个保障,到末日来临的时候,自己就可以和傅云深到空间里去躲过这场灾难。

    这样傅云深就不会变成丧尸,也就不会被主角杀死。

    而主角捡到天宸珠的日子,就在今天。也意味着今天晚上,末日就要爆发了。

    夏阳的心里充满了紧迫感。今天必须要拿到天宸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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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傅云深打好领带,提着公文包,打开大门准备去上班的时候。发现自己一个月前捡回来的那只哈士奇正满脸不舍的咬着自己的裤腿。不要问傅云深是怎么样从一张狗脸上看出不舍的表情来的。

    “怎么了?你是舍不得我吗?”傅云深弯下腰,摸了摸哈士奇的狗头,声音隐隐带着笑意。

    傅云深对自己养了一个月的哈士奇还是很有好感的,非常聪明,还很讲卫生,大小便什么的,完全不用自己操心。

    而且,傅云深的眼神从哈士奇背上的那道浅的快要看不出来的疤痕上掠过,这么重的伤,居然一个月就好了,真是一只神奇的狗。

    才不是舍不得你好么?夏阳心里默默吐槽。耳朵因为傅云深说话的气流吹过,下意识地抖了抖。

    我要出去,我要出去。夏阳抬起头,努力让自己的眼神变的可怜委屈一点,头不停的蹭着傅云深的腿。

    傅云深看着某大哈那湿漉漉的杏仁眼和不断蹭着自己头的动作,心下一软。摸了摸某大哈的狗头,“好吧,不过你必须要听话。”

    某大哈连忙点头,终于答应了。夏阳只顾着高兴,却没有发现,傅云深在看到他这么人性化的动作的时候,眼里闪过深思。

    终于被允许出门的夏阳在阳光照耀在自己身上的那一瞬间,心里激动的想要落泪。这一个月里,他一直都被关在家里,对于前世里是体育老师,经常进行户外活动,享受阳光和新鲜空气的夏阳来说,被关在家里一个月的生活简直让他闷的要长蘑菇了。

    成为哈士奇之后,夏阳的身体依旧保持着哈士奇的习性,这会儿一高兴,便忍不住屁颠屁颠地蹦跶。

    直到傅云深把自己抱上车,夏阳老脸一红,才反应过来自己刚才是多么的丢脸。

    自觉丢脸的夏阳一路上的安安静静的,直到到了公司才又有了活泼的劲头。

    到了公司了,就意味着离天宸珠近了。

    是的,神风大大写的那个垃圾堆就在傅云深公司后面的小巷子里,而男主就是傅云深公司的一个职员。

    当时这个情节被读者们疯狂吐槽,某些傅云深的粉纷纷在下面盖楼,说神风大大坑爹,该不会是神风大大现实生活中被老板压榨劳力,所以选择在二次元里狠狠的虐一虐老板之类的话。

    傅云深到了公司没多久,公司就有一场紧急会议,吩咐秘书看好夏阳之后就去了开会。

    秘书当然不可能时时刻刻看着夏阳,夏阳抓住一个机会就溜了出去。照着小说里说的那个小巷跑过去。

    凭着狗狗强大的嗅觉,一向路痴的夏阳这次没有走错路,五分钟后,夏阳就到了传说中捡到天宸珠的垃圾堆那里。

    看到那个垃圾堆的时候,夏阳整个人都愣住了。心里默默的给自己点了一根蜡烛,为什么一个小巷里会有一个小山一样高的垃圾堆这么不合理的东西,为什么男频作者那么喜欢写男主在垃圾堆捡到超级金手指,从此开展牛逼哄哄的一生,女频作者那么喜欢写女主在垃圾堆捡到受伤的英俊少年或者青年,然后开展轰轰烈烈的爱情。

    尼玛,没有亲身和垃圾堆亲密接触过,请不要写这样的梗。

    你不知道垃圾堆里有多少脏脏的不明物体吗?你知道垃圾堆有多臭吗?你知道一个人去翻垃圾堆的举动有多神经吗?

    为什么男主的金手指藏在垃圾堆里不会生锈不会变成破烂,为什么女主的美少年美青年身受重伤了还藏在垃圾堆,在成千上万细菌的包围下伤口不会发炎,最重要的是没有被熏死。

    夏阳一边在心里疯狂吐槽,一边含着眼泪,默默地在垃圾堆里不停的刨来刨去。

    整整一个两个小时,在夏阳几乎要被熏死,全身脏的看不出颜色,尾巴上还挂着个黑乎乎的不明物体,狼狈至极,几乎要放弃的时候,他终于找到了一颗符合小说里描述的珠子。

    像巧克力球一样大小,灰扑扑的看不出颜色和材质。

    忍谁也想不到,这不起眼的珠子就是天宸珠,一个随身空间。

    夏阳含着那颗珠子,心里第一次对主角产生了深深的敬佩。

    真是太不容易了,不愧是主角啊。就因为自己的直觉告诉自己,这垃圾堆里有对自己很重要的东西,就能忍着恶臭和垃圾,在这小山堆里面找一颗只有巧克力球大小,还灰扑扑一点也不起眼的珠子。

    真的是太不容易了。

    成功拿到了天宸珠,夏阳一直提着的心终于落了下来。整个人刚放松下来,突然觉得眼前一黑,在彻底陷入黑暗之前,夏阳只听见一个粗哑的男声。

    “一只纯种的哈士奇,这下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