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0章 ⊙ORG

偶尔悲伤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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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有话要说:关于黄老年龄BUG问题,求忽略

    愚人节快乐又及我说今天是我生日有人信吗!!!

    真的啊我的农历生日啊!!!

    不过本来打算昨天晚上双更庆祝的现在挪到今天晚上,大家可以点番外,第二更的内容就是你们点的番外里挑一个了

    晚上见!!!么么哒!!!                       买好菜回家丁朗已经调整好了心态。速度上更新等着你哦() 百度搜索 乐文 就可以了哦!樂文小說網 ωωω.?ωχ?.σяg 妳今天還在看樂文嗎?(亲,更多文字内容请百度一下())

    两人一起挑菜做饭,别有一番滋味,吃过午饭又去买了一堆东西一起回黄家看黄峥嵘。

    黄峥嵘已经八十多,看着是挺硬朗的,但毕竟是老了,身子骨不如从前了,还好他一直坚持锻炼,生活方式健康,又有国手级别的大夫一直看护着,大病小病都很少得。

    像他这种就不需要大补的补品,不然对他反而不好,所以丁朗给黄爷爷买的东西从来都没有那些什么人参雪蛤之类的。

    见他们回来,黄老先生显然很高兴,吩咐厨房晚上做一道梅干菜烧肉(…)就拉着两人在花园里聊天。

    他很喜欢丁朗,几乎到了把他当第二个孙子的地步。

    “小朗给我讲讲你那个什么五轴联动机床,它跟普通的机床有什么差别?我跟我几个老战友说这个他们都听不懂!可着急的我!”黄峥嵘拉过丁朗的手笑眯眯地问。这段时间那些大型国企和实验室争夺这种五轴联动数控机床的事情连他都知道了,也就好奇上了。

    老人家对这种技术不怎么了解是正常的,丁朗尽量用通俗的语言解释。

    “原来是这么回事!还是小朗懂得多啊!”怪不得那么多国企和实验室要抢呢,“听子卿说你现在又成立了一个项目?有什么需要的尽管跟他说,他解决不了就找爷爷!”黄老爷子豪气地说,王霸之气外溢。

    他也没问这个新成立的项目是什么,丁朗的研究项目已经算机密了,即使黄老先生有资格知道他也不会去问的。

    他说出这么霸气的话也不是一味的为了维护自己的孙媳妇,而是认真的想要为国家科研事业做点什么。

    丁朗现在有首都大学保驾护航,而且教授学者当中,基本上整个计算机系和材料学系都相当挺他,更有秦水鸥这种业界大拿站在他身后,起码国内在这两个专业里,没人敢找他麻烦,只是初次踏入物理专业,虽然学校一如既往地挺他,但毕竟还没有什么成果,没有说服力,所以还真有点小麻烦,不过这种小麻烦别说黄峥嵘了,连黄子卿都不用出动——只要丁朗能够做出成绩,这些小麻烦小问题就迎刃而解。

    无非是某些物理系的教授认为丁朗作为一个外系的人,能够获得本系这么多资源太浪费了而已,只要有成绩,这些质疑就会消失——更何况其实丁朗并不在乎这些质疑。

    不过面对黄老爷子的好心,他还是笑着应下了。

    接着黄老爷子兴致来了就拉着他给他看花园里那些花花草草,又揪着黄子卿下了几盘棋,最后心情舒畅,干脆让人铺纸自己要写字。

    黄峥嵘出身于富贵商贾人家,家里为他花大价钱请来京城的老师教课,他的字一向是极好的,尤其在革(命途中壮志凌云写下的“逐鹿中原”和开国大典前夕写下的“一唱雄鸡天下白”算得上是现代之后的书法作品中最有价值的作品了——无价之宝!现在这两张作品都还放在国家博物馆里。

    丁朗曾经有幸前往观摩过,逐鹿中原四字,一个意气风发的少年形象跃然纸上,雄心壮志,壮志凌云,那种天下舍我其谁的气场也只有少年时期的黄老才有了,到了后来,他气质越来越内敛温和,性格越来越低调,虽偶有霸气外露却再没有出现过“逐鹿中原”四字中透露出的那种痛快过。

    而一唱雄鸡天下白,则大开大合,当时乾坤已定,革)命终于成功,所以平日里内敛的黄老也难得霸气外泄了一把。

    两幅字放在一起看,逐鹿中原更多的突出了自己,写下这字的时候老爷子才二十岁出头,当时正迎来他初次赶赴前线参加革0命,自然豪情万丈天下舍我其谁,而一唱雄鸡天下白的时候他已经三十多,性子更加沉稳了,激动于亲手参与的时代终将来临,感动于这个曾经被践踏在外国列强脚下的、四分五裂的国家终于“天下白”了,挥斥方遒,写下了那副字。

    少年意气风发,壮年执掌一方。

    这两幅字,不仅是艺术价值,其所代表的特殊时代的价值也是非常重要的,因此甚至从来没有人给它们定过价格。

    想起那两幅字,丁朗多少有点恍惚,走了会儿神,回头再看黄峥嵘已经写了一行,正在写第二行字。

    现在他日子过得舒服,这字明显也有变化,愈发的轻松自在了,早年他是行书楷书写的好,如今却是草书写的好,而且不同于另一位开国领袖草书的狂气,黄峥嵘的草书是肆意的,也是想哪儿走哪儿的,简而言之就是随心所欲的。

    写完一幅字,黄老爷子拿起来看了看,仿佛挺满意的样子,然后便让出了位置给丁朗:“我可听说小朗的字写得很好,给爷爷露一手?”

    丁朗挑了一只笔,拿在手里就感觉到不一样。

    跟系统奖励的那些笔来说这笔也能算上不错了,更别提跟外面卖的笔相比较了。

    他写的诗也简单,现下正是开春的时候,首都还有点冷,但南方的春天已经到了,刚刚打电话的时候妈妈还说家附近的公园里桃花都开了,所以今天他就有些感慨。

    妈蛋早不开晚不开我走了才一两天就开了(╯‵□′)╯︵┻━┻

    他写的就是那首杜牧的江南春。

    千里莺啼绿映红,水村山郭酒旗风。南朝四百八十寺,多少楼台烟雨中。

    黄峥嵘颇为欣赏地看着丁朗写字。

    今天他之所以让丁朗写字也是因为之前他看了他写的其他字,参加首都大学新生才艺大赛的师说是一副,只能说规规矩矩恰好符合了师说这篇文章;参加书协展览的上善若水是一副,因为买下那副作品的人是他的一个老战友老孙的儿子,买下来之后直接送给了父亲。

    而黄老作为这群老干部里书法造诣最高的自然被拎过去品评,对那副字,黄峥嵘的评价是:失望。

    技巧方面倒是相当不错,可惜意境方面却缺了些。

    意境这种东西很难讲的。

    原本听说是丁朗的作品,黄峥嵘颇为期待,没想到看到了这么一副甚至可以说“浮于表面”的字,自然是有点失望的。不过当时他并没有这么说,只是称赞了这字在技巧方面的有点。

    现在看来,丁朗的字比起当时是进步了很多。

    笔意连绵,即使笔划之间断了,但那个字意却没有断,看出来有点缠绵之意,却不是女儿家的小意柔情,几乎只是从纸上就能感觉到江南春天那缠绵的雨丝。

    而丁朗,在落款写下自己名字的时候便有些愣——系统提示他,突破了S级书法!

    系统犹自在他脑海中提示:“叮!宿主完成成就[突破!书法S级!],奖励物品[进击的纸张]!包含各类宣纸、书笺,欢迎宿主进入抽奖空间查看!又发生了什么,本系统和本系统的小伙伴们惊呆了!论宿主为何总是在意想不到的时候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