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三章 拼酒

秀才殺猪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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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从上次见过秦岚一次之后,林信就不时会想起她,只是那时林信才刚刚起步,对秦岚这种女孩,他可没什么信心。现在嘛,稍微好了一点,林信的心思也就活跃了起来。

    “你看吧,重色轻友的家伙。”孔丹对着林信不满地哼了一声,好像和林信已经很熟了一样。

    赵经义看到这些,气得脸都红了,但又不能直接拍桌子,那样太没风度了,说道:“秦岚,孔丹,林信明天还要上班呢,我们就别勉强他了,现在的导航这么方便,在地图上一搜不就行了。”

    林信心中冷笑,说道:“你可以用手机搜一下,看看能不能搜到这座山?”

    赵经义还没动作,已经有一位男同学道:“不用搜了,我刚才已经试过了,地图上搜不到。”

    林信道:“我刚才已经说了,这是一座没有开发过的野山,地图上是没有的。而且,没有人带路,你们连进山的路在哪里都找不到。”

    赵经义闻言更气,但又无可奈何。

    看到他这个样子,白修凡脸上没什么表情,心里却乐开了花,他非常乐意看到林信和赵经义不合。

    阎俊目光复杂,他一方面也很乐意看到林信和赵经义不合,但另一方面又不想看到林信和秦岚》⊙,关系这么好。

    还好,这时,酒菜开始上桌,赵经义眼睛一亮,直接从服务员手里接过酒来,说道:“来来来,大家满上,女同学不勉强,但哪个男的要是不喝,可别怪我们小瞧他。”说着,他还给几个男同学使了眼色,众人都会意地轻轻点头。

    按赵经义的意思,小杯都撤了下去,换上了一两一杯的中杯,这一杯下去就是一两,十杯酒就是一斤了,50多度的酒,一斤下肚,要是酒量不佳的人,非吐血送医院不可。

    众人杯中都满了酒,女同学的杯里也倒了红酒,反而是秦岚和孔丹二女杯里是蓝莓汁。

    赵经义道:“来,大家相聚在一起就是缘份,按咱们北方的规矩,这第一杯必须干了,当然,女同学就不勉强了,大家量力而为,但男的,必须干了。”

    “干!”

    “干!”

    ……

    好几个男的跟着起哄。

    林信心里冷笑,自从被基因药剂改造过身体后,喝酒,他还没怕过谁,说道:“大家远来是客,那我就先干为敬了。”

    说罢,就一仰脖,将一两50多度的白酒,一饮而尽。

    “好,酒品如人品,林信,爽快。”那个眼镜男看得忍不住出声赞道。

    林信都喝了,其他人也都相继将自己杯里的酒喝了下去。

    这时,就能看出众人的酒量了,赵经义、白修凡、阎俊以及另外三个男同学,脸上都没什么太大的反应,显然酒量不错。

    而其他男同学,脸上却皱成了一团,赶紧吃了几口菜,压压酒。

    众人这一喝菜,才发现这菜的味道居然如此美味,一时间纷纷动容,酒都忘了喝了。

    孔丹也赞道:“林信,你店里这菜味道不错嘛,都不比京城饭店差了。”

    林信笑道:“上次也有人这么说?”

    “哦,是谁?”孔丹有些兴趣地问道。

    林信道:“一个朋友,姓于。”

    “姓于?”孔丹想了下,随即道:“是于方同吧,前段时间那家伙好像来了一趟山河。”

    林信心里一惊,“你认识于方同?”

    于方同身后背.景可不浅,没想到这孔丹却把于方同的动向掌握得这么清楚,看来这个孔丹背后来历也不小。

    “何止认识。”孔丹道:“我们小时候是一个大院的,算是一起长大的。”

    林信道:“哦!那算是青梅竹马了。”

    “去,胡说什么。”孔丹啐了一口。

    林信也觉得自己有点交浅言深了,他和孔丹不过刚认识,关系还没好到这个程度。

    林信就坐在孔丹的右手边,孔丹的左手边便是秦岚,林信跳过孔丹,对秦岚道:“秦小姐,这菜可还入得了口?”

    秦岚道:“刘半诚师兄已经有了老爷子八成功夫,味道当然不错的。”

    林信笑道:“那就好,我还怕秦小姐要求太高,吃不惯呢。”

    秦岚道:“怎么会,就凭你这些菜,已经能排前全国餐饮味道十强了,我嘴巴还没那么刁。”

    秦岚说话时,吐气如兰,味道非常好闻,又没有大小姐的架子,和林信随意的聊着天,好像真的是一个老朋友一样,林信对她的好感不由又增了几分。

    但林信这样和两个大美女说话,自然也引起旁人的嫉妒,刚才大家都吃菜去了,还顾不上,现在把肚子垫饱了,立即找他拼起酒来。

    一杯接着一杯的喝,很快,林信就是半斤酒下肚,但依然面不改色,而那找他拼命的三个家伙,却是面红耳赤,走路都打偏偏了。

    看到林信这么能喝,赵经义也有些意外,不过也仅仅只是意外而已,这才半斤呢,才刚刚开始。

    赵经义给三个男同学打了个眼色,那三人立即杯着酒杯向林信走了过来,这三人正是酒量好的那三位同学。

    走在前面的男同学身高也不矮,至少都有一米八,比林信一米七四的身高要高得多,走过来时,都带着一股较强的气势,不过,这点气势对林信却没有丝毫影响。

    这位同学叫冉峰,长得本来也挺帅的,但他鼻尖上长了一颗痣,而且还不小,多多少少影响了一些面容。他端着杯子走到林信旁边,说道:“林信,我先代表同学们多谢你明天为我们做导游,来,我敬你一杯。”

    冉峰将杯中酒一饮而尽,林信自然也跟着喝了。

    冉峰喝完,他后面那两位也来了,同样也是谢他明天做导游,要敬他酒,林信又跟他们各喝了一杯。

    冉峰自然不会这么轻易地放过林信,见林信把酒都喝了,赞道:“好酒量,来,我再敬你一杯,感谢你的热情招待。”

    林信道:“我哪有热情招待,今天请客的可不是我。”

    冉峰一怔,还好他反应快,很快找了一个理由:“这些酒菜不都是你安排的吗,我敬你。”

    又是一杯下肚,林信也跟着喝了。

    接着,冉峰后面那两位又以同样的理由和林信喝了一杯。

    冉峰见状,又道:“来,林信,我再敬你一杯。”

    林信问道:“这次又是什么理由。”

    冉峰道:“哪里有那么多理由,你喝不喝吧。”

    林信道:“喝,你喝多少我都奉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