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 浅谈挡拆战术

冯之音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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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你和你死党的运球能力都不足以撕破对手的防线,不妨尝试一下挡拆战术吧。

    ……

    都说人类的身体极限远远没有被我们自己开发,但是某些特定的机遇会让我们跑的比自己一般情况快,跳的比自己一般情况高。曹飞就通过跟鲍倚醉的“斗气”突破了自己的极限,完成了一次惊世骇俗的空中接力双手灌篮。

    然而第一次经历篮球比赛并防守曹飞的鲍倚醉同学,却因为之前跟对手斗气,然后又被对手的空中接力当了侮辱的背景,而无法控制情绪泪洒当场,也正是鲍倚醉的眼泪也鼓舞了冯筝和郭无忧,三位小伙伴下定决心,一定要拿下这场比赛。

    聚友中学3Vs3决赛现场,高三0:2老高三。

    经过短暂的沟通之后,冯筝和郭无忧改变了对老高三挡拆的防守战术。只要朱晓月挡拆,冯郭二人便全速绕过朱晓月,并包夹运球者邹孝莘。在包夹即将形成的情况下,邹孝莘不得不马上传球给朱晓月。由于被防守队员充满斗志的忙活个不停,邹孝莘的传球质量并不高。

    说到这里,我们需要简单分析一下挡拆这个战术。

    使用挡拆战术最被人们熟知的两位篮球运动员,应该就是卡尔马龙和斯托克顿了,之所以两人的挡拆战术效率最高,是因为两位球员集挡拆的技术能力,战术素养以、传接球意识及熟练配合于一身。

    首先说一下挡拆战术发起者斯托克顿。斯托克顿是一名身高、体重和身体素质都极平凡的一号位组织后卫,跟他同期NBA最优秀的控卫比起来,他没有“微笑刺客”托马斯、“甲壳虫”蒂姆哈德威等人那样正面一对一运球突破的能力;也不具备“魔术师”约翰逊、“便士”哈德威等傲人的身高,可以背筐护球组织进攻;更不是骑士马克普莱斯或者特意为乔丹配备的史蒂夫科尔、为德雷克斯勒配备的波特一样,主要以极强的远投能力威胁对手类型。但是斯托克顿家族是打橄榄球起家的,所以他斗志旺盛,执行能力极强,并且很享受跟对手身体强力对抗的感觉,最重要的是:他是个传球第一的控球者,这些优点都是他自身成为挡拆发起者的基础。

    挡拆战术特别适合对手高强度防守时,己方缺少一对一运球突破能力球员的队伍,也是为什么如斯托克顿、杰森基德还有史蒂夫纳什这些一对一很难突破到篮下的球员,却能在阵地战中成长成为NBA名人堂级球星的保障。

    然后我们分析一下挡拆战术中做“墙”的球员,他们跟战术发起者相互依存,并且同样重要。刚刚提到的杰森基德最辉煌的两段时期分别在新泽西网队和达拉斯小牛队,新泽西时期基德最好的挡拆搭档是肯扬马丁,达拉斯时的搭档则是“天王”诺维斯基。这两位搭档的风格完全不一样,肯扬马丁在挡拆之后会直插篮下,而诺天王大部分挡拆之后都会选择外撤投篮,这是人墙决定了战术“拆”的方法问题。相比较而言,诺天王的挡拆效率更高,因为他是一位半场投篮无死角的高个射手型大前锋,并且命中率奇高,所以基德在球员巅峰期已过几近40岁的高龄,终于战胜了刚刚组建三巨头的迈阿密热火,获得自己的最高荣誉——NBA总冠军。

    类比史蒂夫纳什,他的身体素质比高大的黑人球员基德还要差上很多,但是在达拉斯小牛也通过跟诺维斯基的配合走上了NBA一线球星的道路,而且在菲尼克斯太阳队遇到了同样为挡拆高手的斯塔德迈尔,并连续两年获得了NBA最有价值球员殊荣。

    可以看到,最适合跟组织后卫配合挡拆战术的,就是球队的4号位球员,也就是大前锋。为什么大前锋更为适合挡拆战术呢?因为大前锋比2、3号位球员的体型要更庞大,可以在做墙的时候更有效的挡住防守球员,而且大前锋要比中锋移动能力更强,挡人之后拆的这个环节可以更加加长传球者的传球距离。

    回到犹他爵士的二老身上,卡尔马龙可以说是最适合挡拆战术的大前锋球员之一。他身高2.08m(穿鞋),这个高度可以减少他接到传球之后投篮被盖帽的几率;同时其体型堪比职业健美运动员,足以高质量挡住所有的外线防守者,并在“拆”的过程中保证了移动的冲击力;他的中投能力极强,插入篮下路线意识极好,读懂对方防守阵型的几率也极高,加上斯托克顿NBA历史顶级的传球,爵士队挡拆二人组在半场阵地进攻实力真称得上纵横NBA的8、90年代。

    虽然实力差距的非常巨大,聚友中学的朱晓月却十分适合挡拆战术,足够宽阔的身板,和良好的投篮水平,让高三队防守起来十分的头疼。就在这个困难的时刻,冯筝布置了一个应对的防守战术。

    那就是针对朱晓月移动速度慢的弱点,利用冯郭二人移动速度上的优势,提前对持球者邹孝莘形成包夹,逼迫邹孝莘快速出球,然后距离朱晓月更近的那个用最短时间回到防守位置,不让朱晓月有好的出手机会。

    如果邹孝莘第一时间不传球,那么高三两名队员将给予他质量很高的骚扰,破坏其运球节奏,使之无法形成突破,同时距离朱晓月更近的那个迅速退到罚球弧附近防守这位高个子炮台。

    得益于郭无忧和冯筝两人超级移动速度,当提前包夹战术被坚决执行之后,屡试不爽的邹孝莘和朱晓月的挡拆配合竟然被有效的制约了。而且同时篮下的鲍倚醉紧跟着曹飞,让曹飞没有空位的机会。

    这么一来二去,连场上裁判雪之虎都不觉暗自点头,心里称赞高三的防守非常成功。

    邹孝莘连续尝试了几次,发现跟朱晓月的配合终于无法再有效果,便无奈的对着朱晓月摆了摆手。朱晓月便自觉的移动到了球场的左侧,提供给邹小神跟郭无忧单独相处的空间。

    郭无忧跟邹孝莘是远方表亲,他从小就叫着“哥”长大,在郭无忧的心中,邹孝莘一直是自己的偶像,之前也从来没有想过在正式的比赛中作为对手来对抗。但是刚才鲍倚醉的眼泪给了小郭很大的勇气,所以他并没有像平常一样,看到表哥就吓得腿肚子转筋,而是伸出长臂尽量多的给偶像压力。几经尝试,邹孝莘竟然也没有轻松突破郭无忧的防线。

    “很好,你进步很大。”邹孝莘突然说。

    这句话给了郭无忧前所未有的满足感。对他来说,曾经表哥只是茶余饭后跟别人吹牛的谈资,毕竟随着时代的推进,“家人”这个概念早已无限趋同于一家三口了。但是郭无忧的父亲很支持儿子的偶像选择,并且还给郭无忧阐述了自己的道理。

    现在的年轻人独立的早,在精神领域遇到一个合适的崇拜对象是非常困难的一件事,很多孩子的第一个偶像,或者第一偶像会是文艺圈的明星。活在商品社会里,人们的眼界大都被网络、电视媒体、报纸书籍等强行占领,所以你看到什么,就会被什么所影响。

    举个最具代表性的例子吧——韩流。在亚洲娱乐界,韩国堪称的翘楚,地位相当于过去的日本或者香港。韩国明星值得崇拜么?郭无忧的父亲回答:值得商榷。

    首先,韩国明星几乎都是从类似魔鬼训练营里面走过一轮的,他们付出了常人无法忍受的艰辛汗水,也承受了高强度精神打击,可以说,每个明星都有一部自己的奋斗史,这个层面上,他们非常的励志。

    其次,韩国人跟中国人本是同宗,世界上所有的国家中,可以说韩国人跟中国人最相似,他们把市场拓展的重点放在中国,是一个非常明智的选择。毕竟只要你的货好,就不愁卖家,那一句“此地人傻钱多,速来”的名言乃是至理。

    其三,韩国的娱乐系统非常先进。商品社会,娱乐是一个产业,明星是一个商品,我们都是消费者。上面提到过韩国的明星训练营,那是一套神奇的流水线,只要你有一定的天赋,肯吃苦(当然是相当的苦),就都有希望成为千万人的偶像。假设你长得对不起观众,那么韩国的整容最发达,大部分的明星都会整容或微整,早在上个世纪好莱坞的明星就在这上面运作的非常熟练,现在整个容根本不算事儿;比方你体型不好,人家经纪公司都签约塑性机构,健身、抽脂、提臀、扩胸,实在不行手术,身高不行有摄影师或者伴舞团队映衬,只要你敢在公共场合露脸,体型不好不算事儿;比方说你唱歌找不到调,这也不算事儿,娱乐公司能联系到各种名师名校大碗,练个几期总能解决个音准吧?就算还是不在调上,不算事儿,录音师能在后期制作中把歌手每个字掰开搞,实在不行可以代唱,达到出专辑水平简单的不得了;比方说你没有演技,不算事儿,那是导演、摄影、编剧需要考虑的,琢磨着你本身的性格量身定做一堆角色,演的多了总能练出来;比方你生性不擅交往,团队就给你设计一个酷酷的形象;比方你气质萝莉,团队就给你安排上宠物爱心节目;比方你曾有家庭不幸,团队就给你找到泪点让你捐款慈善;比方你这人什么噱头都没有,不算事儿,随便编一点小三、不伦恋的绯闻你就能上头条。

    综上所述,郭父只想强调一个观点:对于一些年轻的孩子们,你们所崇拜的明星其实是被从里到外包装过的,过于诚挚的感情投入给不真实的某个商品,请先考量一下是否值得。

    那么引用了郭无忧老爸的这些话,跟篮球有关系么?当然有!在偶像的选择上,崇拜一个篮球明星将会是一个不错的选择。虽然篮球的最高殿堂NBA也是一个充斥商品气息的机构,而且建立的目的也是为了赚钱和娱乐性,但是体育精神这种正能量还是处于被宣扬的首要地位。

    不是说娱乐界不好不如体育界,而是娱乐界制造的偶像太商品化,而篮球明星每一个都是实打实的高水平存在,当你由于崇拜一个篮球明星而离开每天做烂了的椅子,到球场强身健体,交朋识友,感受激情与热血是否是一件非常有意义的事情?